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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一类课程(2006)”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06-09-15    点击量:

教务处通知〔2006〕053号

上海交通大学“一类课程(2006)”申报通知

各院系:

迄今为止,我校已有国家精品课程18门,上海市级精品课程53门。这是我校师生多年来共同努力的结果。“一类课程”建设是 “精品课程” 建设的基础,学校将持续进行“一类课程”的建设工作,并优先从校“一类课程”中向上海市和教育部推荐“精品课程”。现将本年度“一类课程(2006)”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课程范围

(一)校本部开设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核心(主干)专业课,尤其是被确定为校级平台、院级平台的课程,且原则上已连续开设二年(含二年)以上,均可申报本年度“一类课程”。凡获得国家、上海市“精品课程”称号和2002年以后(含2002年)获得校“一类课程”称号者,不需申报。医学院的课程建设工作另行组织。

结合今年来我校教学改革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要求,学校将注意“一类课程” 的学科分布,促进“一类课程”建设工作的协调发展。

(二)2001年当选校“一类课程”,且此后没有取得国家级、上海市级或校级“精品课程”称号者,需参加复评,复评通过后方能继续保持“一类课程”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三)所有获得“985”一期“系列化优质课程与教材建设”项目经费支持、且尚未取得校“一类课程”称号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原则上都应申报并力争通过校级“一类课程”评选。

二、评选程序

(一)院系申报

1、学院在收到本通知四周内(9月18日-10月16日)将申报“一类课程(2006)”名单报教务处(即填写附表二,须教学院长签字并盖院系章),教务处将据此组织评选活动。

2、各申报课程组需按《上海交通大学“一类课程”评价指标等级标准》(见《申报表》)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一类课程”申报表》(见附件三或附件四)。10月16日前将教学院长(系主任)签过字、并盖有院(系)公章的书面材料由学院汇总后交行政楼423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hmli@sjtu.edu.cn。联系电话:54742236×23,李红梅。

(二)专家初审

1、10月17日起至11月13日,学校进行初审,组织校“课程与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分赴有关学院检查课程建设情况并审核《申报表》。具体时间由专家组与各学院、课程组的负责人约定。

2、学校将同时组织教学督导、专家听课,并开展学生调查。

(三)专家评审

学校将在11月30日前后组织校级评选。

(四)上网公示

入选的一类课程名单将在教务处相关网页公示一周,若无异议,在报校主管校长批准后,确定我校2006年校一类课程的评选结果,这些一类课程称号有效期为5年,需于2011年参加复评。

三、几点说明

1、凡入选2006年国家级或上海市级“精品课程”者,将自动获得“一类课程(2006)”称号;

2、“一类课程”常规建设经费为每门每年不少于0.4万元。 “一类课程”2006年建设经费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经财务处划拨至各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一:《2001年一类课程名单》(需要复评的课程)

附件二:《各学院申报“一类课程”汇总表(2006)》

附件三:《上海交通大学“一类课程”申报表》(理工版)

附件四:《上海交通大学“一类课程”申报表》(文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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