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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9-07    点击量:

教务处通知[2006] 048

 

关于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院(系):

为鼓励教师根据各自课程特点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课程考核,逐步改变“一考定成绩”的评定模式,学校已在两个学期的部分课程中以立项试验的方式,开展了“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研究,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促进研究性教学与学习的开展,进一步深化课程考核方式的改革,本学年第一学期将继续在全校范围内选择部分课程进行考核方式的改革试点与经验总结。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须以课程为单位进行除“”课程外,本学期所开课程均可申报“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项目,鼓励尚未参加过上一学年该类教学改革的课程和教师积极申报,参加学校新一轮的教学改革活动。实施统一考核的课程应按要求实现了规范化管理之后方可申报本项目。学校亦鼓励教师根据各自课程特点、学生情况和个人教学风格单独申报,但仍需要符合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每位教师限报一门课程进行改革试验。

二、项目申报与实施要求

1.申报人填写《上海交通大学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一),经院(系)教学主管审核、盖章后,由院(系)填写课程考核改革立项项目汇总表(附四),并于2006920日前将其与申请表及其电子版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行政楼423室)。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选,于929日前确定立项项目。

2. 凡获立项的教师应及时将参与教改的信息告诉学生,并使学生充分了解成绩评定方案(如讨论、面谈、课堂表现、回答问题、技能操练、提出问题、各种测验、论文、作业、课程设计、实验报告、考试等等的实施计划、要求以及在课程最终成绩中所占比例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任课教师应对每一学生的每一项评定结果及时记录在案,并及时告知学生。要注意发挥成绩评定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功能。

3.各种考核方式在综合成绩评定中所占的比重分配要合理、科学。

4. 教师应认真负责,保证成绩评定的公平、公正、公开。对定性评定而言,教师不可以仅仅根据“印象”打分,要有适当的成文标准和要求,让学生有据可依。

5.请教师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听取、收集学生意见,并及时反思,进行适当调整、改进。

6. 跟踪、检查

申报项目被批准后,我们将以申请表为依据,对项目进行问卷调查、学生座谈、听课等方式的跟踪和检查。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须提交学业成绩评定记录表,参考样式见附件二。还应提交一份书面报告(见附件三),对项目进行总结。学业成绩评定记录表和项目总结报告应一式两份,一份交院(系)教务办留存;一份由院(系)教务办收集后,连同其电子版本,或学生的感想、意见,统一于20062007学年第2学期第1周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行政楼423室)。

三、资助计划

1.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出在课程过程考核上有特色、不断创新和实践的课程进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立项。

2. 由于实施教改项目需要教师付出额外的精力和时间,学校将对按计划实施的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的教学资源资助。具体分配方案待项目总结验收后确定。

四、关于前两期所立项目的说明

在上一学年的两个学期中,共立项125个,包括课程190多门次,参与教师270多人,涉及学生近20000人次。在大多数立项项目中,各位教师结合实际,充分应用了多种多样的课程考核方式,对调动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效果等起到了良好的作用。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的资助经费已下发到相应院(系),我们还将在本学期汇编教师的总结报告,并组织专题经验交流。

目前,多数教师已按要求提交了学生成绩评定表和总结报告,为我们在全校范围内总结经验提供了很好的资料和建议。但还有部分项目或教师尚未提交有关材料,使我们难以及时评审和确定资源支持的力度。在此需强调:对于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立项的项目来说,若在2006918日前不提交项目总结,我们将不再给与资源支持。

五、其它

1.本通知及其附件可在教务处主页-教学研究科新闻通知栏或研究办表格下载处下载。

2.联系电话:547422362421;联系人:杨西强、孙海健

Email地址: yangxiqiang@sjtu.edu.cn

教务处

2006911

附件:

1.上海交通大学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项目申请书

2.学业成绩评定记录表(参考样式)

3.上海交通大学“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项目”总结报告

4.院()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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