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学生证副证:
本办法自2006年1月6日起实施
一、下载补办申请表
二、办理步骤
1、学生本人填写教务处联和学生联基本信息;
2、张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3、学院审核意见并盖章确认;
4、教务处审核盖章(临时学生证明生效);
5、每月10日携带临时学生证明至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新行政楼B108室)领取补发学生证并缴费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