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工科试验班和自然科学试验班专业分流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24]46号
根据学校关于2023级工科试验班和自科试验班专业分流工作的相关安排,2023级工科试验班和自然科学试验班学生于2024年10月、11月进行平台内专业分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
本次专业分流的申请及录取通过学校一门式平台完成。
学生申请入口:我的数字交大—服务大厅—本科生—工科/自科平台内转专业申请流程。
二、申请条件及录取流程:
1、申请专业分流的同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学生未受到过校纪校规处分及退学警告,无违纪违规行为。
②学生需完成原学院原专业培养计划课程要求且已修读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③学生未参加过转专业或者申请过转专业但是未被预录取的同学。
2、学生报名及预录取流程:
2023级工科试验班和自然科学试验班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表
时间 | 内容 |
10月18日12:00—10月22日12:00 | 学生在线填写平台内转专业申请。学生可选择两个转入专业,注意填写专业时应按专业清单填写,不要选错。信息填写务必准确,提交后无法修改。两张电子申请表上务必注明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否则视为无效。电子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转出学院教务老师填写第一学年平均学积分、排名等信息(“申请原因”一栏及以上填写完成)。 |
10月25日12:00及之前 | 转出学院在线审核并签署“转出院系意见”,学生可在线查询审核结果。转出学院应严格保证各专业转出数量不超过预选人数的30%。不同意转出的学生审核意见学院应务必注明原因,方便学生了解。 |
11月5日12:00及之前 | 转入学院或专业组织考察转入申请学生,并在线填写“转入院系意见”。(如果学生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同时录取,则默认录取第一志愿) |
11月6日-11月12日左右 | 11月8日及之前学生到转入学院签署预录取确认书; 预录取公示等。 |
备注:1、表格中的12:00为当天日期的上午12:00,过期则无法提交。
2、预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将进行学籍调整,
三、终审:
学校将在第4学期初对预录取学生进行终审,重点审核第3学期学生的修业及纪律情况等,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①专业分流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无违规违纪行为。
②第3学期需完成原学院原专业培养计划课程要求且已修读所有课程(包括第3学期末办理了缓考的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③无不符合分流资格的异常情况出现。
未通过终审的学生,将会被取消专业分流资格,学籍退回原预选学院预选专业。
本通知解释权归教务处。
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