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识核心课、公共选修课、新生研讨课开课申报的通知( 2023-2024-2)
教务处通知[2023]041号
各院(系)、相关教学单位:
请申报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准备开课的通识教育核心课、公共选修课(通选课)、新生研讨课,务于2023年11月5日之前完成。
一、开课要求
1、新开公共选修(通选)、新生研讨课
新申报开设的公共选修(通选)、新生研讨课程,须先填写相关申请表格(9月28日-10月31日)。学校将对新申请开设的公共选修课、新生研讨课进行严格审核,凡未提交相关材料和未通过开课审核者,不予开课。
院系/相关教学单位审核及新课程评审通过后,开课教师再确认开课-院系/相关单位开课审核。
2、已开过课的通识核心、公共选修(通选)、新生研讨课
已经开过课的通识核心课、公共选修课(通选课)、新生研讨课三类课程,直接在网上系统内确认开课即可。包括教师确认开课和院系/相关教学单位及教务处开课审核(9月28日-11月5日)两个步骤。
3、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开课管理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关于修订本科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教[2023]29号)(附件6)执行。可申报开课的通识核心课程清单请参见附件1,对1学年以上(不含小学期)未开课的课程,请院(系)督促相关课程负责人安排开课。
4、凡上轮次(2022-2023-2)通识核心课程开课任课教师教学评价为D者,暂停此次申报开设同一课程。
5、开设新生研讨课的教师原则上须有正高职称。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把关。
二、开课申请流程
1、新开设公共选修(通选)、新生研讨课的老师,请于10月27日之前完成《新开课程开课申请表》(附件2)、《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和《公共选修/新生研讨课新开课信息汇总表》(附件4),经院系/部处汇总、审核、签署同意意见后,10月31日前一并发到yangxiqiang@sjtu.edu.cn信箱,经评审通过后进入确认开课阶段。
2、已开过课的通识核心课、公共选修课(通选课)、新生研讨课和新评审通过的公选课、新生研讨课确认开课,登陆http://i.sjtu.edu.cn。点击导航栏中的“信息维护”,根据所报课程所属类别选择相应的“通识课确认”或“通选课确认”或“新生研讨课确认” »“增加”,从列出的课程列表中选定拟开课课程,填写、修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院系、相关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先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教学院长审核。
如果增加新任开课教师,须完成“申请-课程任课资格申请(教师)”流程。
三、特别提醒
1.请务必按时完成报课。网上确认开课时,如对上课时间、教室、面向年级或专业等有特殊需求,请详细填写“备注”栏,便于教务处按照您的需求准确排课;如对选课学生有先修课程要求、年级、专业等方面的提醒,请在“选课备注”栏注明,供学生选课时参考。
2.请核对周数、周学时是否填写正确,是否等于任务总学时;检查录入老师是否正确。未提交的开课申请,请在系统删除,以免影响已提交课程的排课。
3.排课时段一般为11-12或11-13节,或周一至周五的9-10节(周三除外),优先排到晚上。请慎重确定上课时段,如与其他类别课程冲突,可能会造成选课人数不能达到开课标准,则只能按规定取消。建议根据学生学习规律和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开设时间。
4.确认开课时,新系统任务落实时考试形式为必填项:“学院安排”代表可由学院安排考试,无需学校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学校统一”代表需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期末考试周考试的课程。若不需要统一安排期末考,请默认填写“学院安排”。
5.初次担任本科课程教学教师的信息,由教学秘书完成入库和任课资格申报。
6.请按照《课程大纲维护流程》(附件5)在网上完成课程教学大纲。
7.教学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抢选选课阶段结束后,学校将统一取消选课人数较少的课程。课程的实际开课情况以教学信息服务网发布的结果为准。申请开课的老师请注意查看教学信息服务网的教学安排,按照排定的时间、地点上课。
8.联系人:杨西强。电话:34206474-8002。电子信箱yangxiqiang@sjtu.edu.cn。
教务处
2023年9月27日
附件:
1、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立项建设项目汇总表
2、新开课程开课申请表
3、课程教学大纲
4、公共选修/新生研讨课新开课信息汇总表
5、课程大纲维护流程
6、上海交通大学关于修订本科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