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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识核心课、公共选修课、新生研讨课开课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7    点击量:

关于通识核心课、公共选修课、新生研讨课开课申报的通知( 2023-2024-2)

教务处通知[2023]041号

各院(系)、相关教学单位:

请申报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准备开课的通识教育核心课、公共选修课(通选课)、新生研讨课,务于2023年11月5日之前完成。

一、开课要求

1、新开公共选修(通选)、新生研讨课

新申报开设的公共选修(通选)、新生研讨课程,须先填写相关申请表格(9月28日-10月31日)。学校将对新申请开设的公共选修课、新生研讨课进行严格审核,凡未提交相关材料和未通过开课审核者,不予开课。

院系/相关教学单位审核及新课程评审通过后,开课教师再确认开课-院系/相关单位开课审核。

2、已开过课的通识核心、公共选修(通选)、新生研讨课

已经开过课的通识核心课、公共选修课(通选课)、新生研讨课三类课程,直接在网上系统内确认开课即可。包括教师确认开课和院系/相关教学单位及教务处开课审核(9月28日-11月5日)两个步骤。

3、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开课管理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关于修订本科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教[2023]29号)(附件6)执行。可申报开课的通识核心课程清单请参见附件1,对1学年以上(不含小学期)未开课的课程,请院(系)督促相关课程负责人安排开课。

4、凡上轮次(2022-2023-2)通识核心课程开课任课教师教学评价为D者,暂停此次申报开设同一课程。

5、开设新生研讨课的教师原则上须有正高职称。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把关。

二、开课申请流程

1、新开设公共选修(通选)、新生研讨课的老师,请于10月27日之前完成《新开课程开课申请表》(附件2)、《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和《公共选修/新生研讨课新开课信息汇总表》(附件4),经院系/部处汇总、审核、签署同意意见后,1031日前一并发到yangxiqiang@sjtu.edu.cn箱,经评审通过后进入确认开课阶段。

2、已开过课的通识核心课、公共选修课(通选课)、新生研讨课和新评审通过的公选课、新生研讨课确认开课,登陆http://i.sjtu.edu.cn。点击导航栏中的信息维护,根据所报课程所属类别选择相应的通识课确认通选课确认新生研讨课确认” »“增加,从列出的课程列表中选定拟开课课程,填写、修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院系、相关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先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教学院长审核。

如果增加新任开课教师,须完成申请-课程任课资格申请(教师)流程。

三、特别提醒

1.请务必按时完成报课。网上确认开课时,如对上课时间、教室、面向年级或专业等有特殊需求,请详细填写备注栏,便于教务处按照您的需求准确排课;如对选课学生有先修课程要求、年级、专业等方面的提醒,请在选课备注栏注明,供学生选课时参考。

2.请核对周数、周学时是否填写正确,是否等于任务总学时;检查录入老师是否正确。未提交的开课申请,请在系统删除,以免影响已提交课程的排课。

3.排课时段一般为11-1211-13节,或周一至周五的9-10节(周三除外),优先排到晚上。请慎重确定上课时段,如与其他类别课程冲突,可能会造成选课人数不能达到开课标准,则只能按规定取消。建议根据学生学习规律和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开设时间。

4.确认开课时,新系统任务落实时考试形式为必填项:学院安排代表可由学院安排考试,无需学校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学校统一代表需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期末考试周考试的课程。若不需要统一安排期末考,请默认填写学院安排

5.初次担任本科课程教学教师的信息,由教学秘书完成入库和任课资格申报。

6.请按照《课程大纲维护流程》(附件5)在网上完成课程教学大纲。

7.教学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抢选选课阶段结束后,学校将统一取消选课人数较少的课程。课程的实际开课情况以教学信息服务网发布的结果为准。申请开课的老师请注意查看教学信息服务网的教学安排,按照排定的时间、地点上课。

8.联系人:杨西强。电话:34206474-8002电子信箱yangxiqiang@sjtu.edu.cn





教务处

                          2023927

附件:

1、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立项建设项目汇总表

2、新开课程开课申请表

3、课程教学大纲

4、公共选修/新生研讨课新开课信息汇总表

5、课程大纲维护流程

6、上海交通大学关于修订本科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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