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遴选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8] 60号
各院系、本科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8﹞57号)》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现将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心理学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测绘类、化工制药类、地质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植物类、动物类、医学基础类、临床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护理学类、教育学类。具体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5号)》(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表》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2.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1。
三、申报、评审安排
1、根据上海市教委最新通知要求,各高校须在9月7日前将评审推荐项目上报上海市教委。教务处根据上海市教委要求和时间安排将原2018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时间提前(各时间节点与教务处通知[2018]49号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各项目申请人请将申请书(请以附件最新版本为准)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实验简介视频文件于9月5日前上报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
3.以学院为单位,9月6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实验简介视频文件、院系推荐汇总表送至教务处综合办公室(新行政楼B311室),电子版发送到tianxiabest@sjtu.edu.cn。
4.学校将根据市教委限额从申报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推荐至上海市教委。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5号)
2. 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2018年最新版)
3. 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院系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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