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23] 38号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推动课堂教学革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市教委决定继续开展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任务
本轮重点课程建设旨在以专业建设为引领,带动课程建设,以课程改革“小切口”带动解决人才培养模式“大问题”,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各教学单位应构建以教学新理念、新方法为引领的本科核心课程体系,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优化和重构课程教学内容,建设一批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符合现代教育思想、具有鲜明特色的核心课程。
二、申报范围
在前期课程建设的基础上,本轮市级重点课程聚焦建设专业核心课程群,同时推动公共基础课程的建设与改革。请各教学单位遴选推荐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公共基础课参与本次申报。优先推荐系列“101计划”的核心课程。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学校开设一学年以上的本科课程,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且已被列入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或获得学校一流本科课程称号。已入选国家级和市级称号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2.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教学单位的课程建设基础拟定新一轮建设规划,统筹考虑课程性质的多样性和聚焦建设的重点领域。
四、申报额度
学校每个国标专业可最多推荐2门课程,没有本科专业的学院和直属单位可最多推荐2门课程。请根据本教学单位课程建设规划,择优排序推荐申报。
五、申报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
推荐课程须填写“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2023年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2.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系于9月25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931011@sjtu.edu.cn 。
3. 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两年,建设周期结束后,学校将组织验收。
附件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申报书
附件三、2023年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余建波,邱雅
联系电话:34206481转25、转26
教务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