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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6    点击量: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现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外厅函[2016]48号,附件一)。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和市教委指导意见,各院(系)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课程应是面向来华留学生或同时面向我国学生开设的全英语授课课程,原则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量大面广的专业课或中国文化类课程;有全英语授课专业支撑,在高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课程有配套网站建设。(详见附件一)

关于申报指标(本课、研究生课程共计):电院不超过3门,机动、船建分别不超过2门,其他学院分别不超过1门。优先支持已进入上海市高校外国留学生全英语示范性课程建设与结项的课程参加评选。

申报人请填写《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表》(附件二),将申报表和不少于45分钟的课程录像一起交至学院(系)教务办,学院(系)汇总并填写《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三),最迟于10月28日提交以上材料(附件二、附件三和课程录像)。教务处、研究生院将集中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

本科课程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cxxathk@sjtu.edu.cn

研究生课程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oeyjiang@sjtu.edu.cn

教务处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二、《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表》

三、《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汇总表》

相关附件:

附件1、附件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_br_品牌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_br_.doc

附件2、附件二: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申报表.doc

附件3、附件三: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