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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关于2017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5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9    点击量: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2017年度市教委

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5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7]15号

各学院(系):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5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7〕19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将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落到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5年立项课程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立项申报

1.申报条件

⑴申报课程须为高校开设的本科课程,且已被列入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附件2),作为学校申报市级精品课程的培育项目。国家级和市级精品课程原则上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⑵申报课程应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且在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具有重要地位。鼓励由高水平教授参与建设、教学内容前沿、教学方法灵活创新、学生学习体验和评教好的课程参与申报。

⑶申报课程要注重转变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知识的能力。在教学方法上加强课堂(小组)讨论,教学课时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讨论课。

2.申报额度

各学院(系)可申报额度原则上每专业不超过一门。我校可向市教委推荐额度为30门。

3.申报材料

请申报课程认真填写《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附件3)提交院(系);请院系统一汇总填写《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后提交至所在学院(系)。请于2017年4月1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研究办,电子版请发至djie@sjtu.edu.cn。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请务必重视申报书填写),评审结果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后上报教委。

医学院课程由医学院自行申报推荐。

二、2015年建设项目验收

1.验收范围

列入2015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名单的课程(见附件5)。

2.验收材料

各课程填写验收报告书(附件6)(一式一份)和课程验收汇总表(附件7)(一式一份)后提交至所在学院(系)。

3.验收时间、评审

请相关院系将各课程的验收报告书及汇总后的课程验收汇总表在4月1日前提交教务处研究办,并将电子版发至djie@sjtu.edu.cn

我们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请务必重视验收报告书填写),从课程的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分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其结果将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后上报市教委。

医学院课程由医学院自行组织验收上报。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沪教委高〔2017〕19号.doc

附件2、各类校级重点建设课程.doc

附件3、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4、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5、2015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名单.xlsx

附件6、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doc

附件7、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