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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24年度关于评选“本科教学服务之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5    点击量:

各学院(系、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本科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调动本科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和表彰本科教务管理工作者在人才培养中做出的突出贡献,我校继续开展2024年度“本科教学服务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本科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学院(单位)在职人员。

二、 申报条件

1. 爱岗敬业,工作责任感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 胜任本职工作,熟悉各项教务管理的常规工作。工作有计划,能及时、出色地完成学院和教务处交给的工作,且无工作失误或教学事故。

3. 工作踏实勤奋、积极主动,细致准确、认真负责,办事效率高。

4. 服务意识强,工作中任劳任怨,积极宣传学校有关教务管理工作规范,能为教师、学生做好有关教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5. 创新精神强,能认真总结教学与教务管理工作规律,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撰写教务管理方面的研究论文;积极向教务处等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促进学校教学管理改革。

6. 已获得过本科教学服务之星者,三年内不得重复申报。

三、 评选程序

1. 申报采用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方式,各学院(单位)进行限额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附表。学院(单位)应根据申报人的业务水平、工作表现、所作贡献等对推荐人进行推荐排序。

2. 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共设置两轮,通过初评者进入第二轮答辩评审。

3. 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原则。学校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 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批准后发文公布获奖名单,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 材料提交

1. 申报人需填写相关申报表(附件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信,所在学院(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申报材料的单位推荐意见处签字和盖章。

2. 学院(单位)需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2),收齐申报表,于329日(周三)11:30统一提交至教务处质控办(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amyly.0428@sjtu.edu.cn,纸质版申报材料送至新行政楼B327)。

五、 奖项设置和表彰

1. 本科教学服务之星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

2. 获奖者由学校教务处授予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教学服务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金。

六、 其他

医学院本科教学服务之星评选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质控办(康聚梅,amyly.0428@sjtu.edu.cn


附件1:本科教学服务之星申报表

附件2:本科教学服务之星汇总表


上海交通大学

202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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