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告 -> 教学质量 -> 正文

关于发放2024-2025-1学期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普通岗)额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4    点击量:

各院(系):

研究生助教工作是支持我校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为持续稳定推进该项工作,促使该队伍更好地服务于本科生教学工作,现将2024-2025-1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助教分配情况通知如下:

一、助教经费拨付方式的变化

学校2024年下达助教经费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2024年助教经费为2023年各学院实际使用助教经费的总额。为此,本学期助教经费的分配方式做相应调整。本学期9月至11月的助教经费预算为上一年度实际使用助教经费扣除上半年度已拨付经费(即202312月至2024年春季学期拨付的经费)后的额度。请各学院在执行经费时,认真做好经费使用计划。

二、助教岗位的设置与工资薪酬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管理办法》及《上海交通大学设置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助教岗位分为硕士生岗、博士生岗、博士生TA仅限2020级及之后的博士生申请)种。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的工资结合学校制定的工作标准按月发放。

三、助教岗位的资源分配原则

学校根据学院的学科类别、课程开设情况、重点课程和师资等因素,综合下发各院(系)的助教资源;主要面向各院(系)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各院(系)专业类平台课程及部分专业必修课,三年级以后课程原则上只考虑选课人数在60人以上的专业必修课程。因助教资源所限,二专课程、新生研讨课、通选课、纯实习实践课程、毕业设计课程等不列入配置助教的考虑范围。

通识核心课程普通岗助教名额单列,由教务处教材与公共课程建设办公室管理。

研究生不能同时兼任两份助教岗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应聘。

四、助教聘用

各院(系)在助教资源分配的基础上具体设岗,根据岗位需求聘任研究生助教。申请人需经导师和课程主讲教师同意,在数字交大或交我办APP上在线填写《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书》。

每个研究生每学期最多只能担任一个岗位的助教工作。

助教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助教培训并获得“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培训考核电子证书”后,持证上岗。如已持有该证书的可不参加相应培训。

五、助教岗位工作流程

学院教务办公室确定本学期助教岗位和助教人数,并组织学生报名申报。本学期第1-4周,完成本学期助教初次聘用工作,并于1015日(第五周周二)前将助教聘用总表电子版(模版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411291962@sjt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B327后期如果更新名单,需要将更新信息报送到行政B327

特别提醒:本学期助教额度分2次下拨,第一次下拨9-11月份的额度,11月底当年账户全部清零,第二次下拨12月和次年1月的额度, 请学院做好测算工作确保每月工资正常发放。

一般每月20日前,完成并核对当月助教名单和工资,书面签字盖章版本报学校学生事务中心勤工助学办公室陈恩桃老师处(学生服务中心二楼200号勤工办),工资单模版见附件2

学期末,完成助教考核工作;依据相关通知,推荐助教参加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卓越助教奖评选。

六、助教工作联系

联系人:

王瑶琳(教务处),34206426-8002411291962@sjtu.edu.cn

宋芊菲(教务处,通识核心课程),34206474-8004qianfei2022@sjtu.edu.cn

陈恩桃(学生事务管理中心),54742275-805chenentao2003@sjtu.edu.cn

徐倩云教学发展中心,助教培训),34207648-8004xuqianyun@sjtu.edu.cn


教务处

 2024924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