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研究生助教工作是支持我校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为持续稳定推进该项工作,促使该队伍更好地服务于本科生教学工作,现将2024-2025-2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助教分配情况通知如下:
一、助教经费拨付方式的变化
自2024年度起,学校下达助教经费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当年度助教经费为各学院上一年度实际使用助教经费。为此,2025年度助教经费的分配方式做相应调整。2025年度助教经费预算为2024年度实际使用助教经费,年度计算方式为上一年12月至当年11月。请各学院在执行经费时,认真做好经费使用计划。
二、助教岗位的设置与工资薪酬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管理办法》及《上海交通大学设置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助教岗位分为硕士生岗、博士生岗、博士生TA岗(仅限2020级及之后的博士生申请)三种。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的工资结合学校制定的工作标准按月发放。
三、助教岗位的资源分配原则
学校根据学院的学科类别、课程开设情况、重点课程和师资等因素,综合下发各院(系)的助教资源;主要面向各院(系)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各院(系)专业类平台课程及部分专业必修课,三年级以后课程原则上只考虑选课人数在60人以上的专业必修课程。因助教资源所限,二专课程、新生研讨课、通选课、纯实习实践课程、毕业设计课程等不列入配置助教的考虑范围。
通识核心课程普通岗助教名额单列,由教务处教材与公共课程建设办公室管理。
研究生不能同时兼任两份助教岗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应聘。
四、助教聘用
各院(系)在助教资源分配的基础上具体设岗,根据岗位需求聘任研究生助教。申请人需经导师和课程主讲教师同意,在数字交大或交我办APP上在线填写《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书》。
每个研究生每学期最多只能担任一个岗位的助教工作。
助教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助教培训并获得“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培训考核电子证书”后,持证上岗。如已持有该证书的可不参加相应培训。
五、助教岗位工作流程
学院教务办公室确定本学期助教岗位和助教人数,并组织学生报名申报。本学期第1-4周,完成本学期助教初次聘用工作,并于3月17日(周一)前将助教聘用总表电子版(模版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411291962@sjt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质控办(行政B楼327)。如后期更新名单,需要将更新信息报送至质控办。
特别提醒:2025年春季学期5个月和秋季学期3个月的助教经费是一次性拨付至学院助教经费账户, 请学院做好测算工作确保每月工资正常发放。
一般每月20日前,完成并核对当月助教名单和工资,书面签字盖章版本报学校学生中心王祎老师处(学生中心C508助管助教工资投递箱),工资单模版见附件2。
学期末,完成助教考核工作;依据相关通知,推荐助教参加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卓越助教奖评选。
六、助教工作联系
联系人:
王瑶琳(教务处),34206426-8002,411291962@sjtu.edu.cn;
宋芊菲(教务处,通识核心课程),34206474-8004,qianfei2022@sjtu.edu.cn;
王祎(学生中心),021-54742514,misaki@sjtu.edu.cn;
徐倩云(教学发展中心,助教培训),34207648-8004,xuqianyun@sjtu.edu.cn。
教务处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