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现将《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修订稿)》及其相关说明印发给你们。自2008年起,本市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按本标准执行。
相关附件: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修订稿)》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