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办理在读证明管理办法
< 本通知已于2015年1月修订>
办理时间:春季、秋季学期第2周至第15周工作日,夏季小学期第2周至第3周工作日受理(日期见教学校历);具体办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办理地点: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112室
受理对象:统招在校本科生
所需证件或材料:凭学生证办理
办理费用:在读证明免费,封口信封1元每个
其他注意事项:
1、该证明为中英文版本,用于证明学生在校就读及就读专业,格式及内容固定。
2、在读证明的内容包含学生姓名、就读专业、出生日期、性别、国籍,预计毕业日期,教务处不出具其它格式的在读证明,有特殊需求,请联系所在学院。
3、请在办理之前务必至教学信息服务网-个人信息栏确认好自己的姓名拼音是否正确,办理之后请在指定日取件,逾期一个月未取的,教务处不再为其留存。
教务处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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