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学生证:
本办法自2006年1月6日起实施
一、下载补办申请表
二、办理步骤
1、学生本人填写教务处联和学生联基本信息;
2、张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3、学院审核意见并盖章确认;
4、教务处审核盖章(临时学生证明生效);
5、每月10日(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凭学生联至财务处缴费5元;
6、指定发证日携带学生联和财务处缴费收据至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新行政楼B112室)领取补发学生证。
相关附件:
附件1、学生证副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