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自然科学试验班专业预选工作细则
教务处通知 [2020] 47 号
为构建多学科交叉、理工融合、通识教育与宽口径专业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专业扎实、敢于担当,拥有科学精神、人文情怀、历史眼光和全球视野的引领未来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我校在从2015年开始的生命与环境交叉平台基础上进行培养计划和培养模式的改革,从2018年开始在部分省(市)实施自然科学试验班(以下简称自科班)招生工作。为了给不同省(市)学生一个更为公开、公平的专业预选环境,特制定2020级自科班学生专业预选工作细则如下:
一、 专业预选时间
2020年10月份。
二、 专业预选综合成绩折算规则
根据学生高考录取时的综合成绩*注1和入学后的能力测试成绩计算得出学生专业预选最终成绩,其中,高考综合成绩权重80%,能力测试成绩权重20%。
1、关于高考综合成绩的说明:
① 高考综合成绩排名:210名平台学生具有高考综合成绩,根据“数值1”确定1~210人的排名名次。
数值1 = 本省排名*注2/本省录取人数*注2
不同省份学生之间比较“数值1”, “数值1”越小,则在平台内排名越靠前。
② 高考综合成绩折算:
高考综合成绩折算分=(210-高考综合成绩排名)/209×80
经折算后,高考综合成绩排第1名折合得80分。
*注1:高考综合成绩来源于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
*注2:“本省录取人数”为本省市录取自科班学生数;“本省排名”为在本省市录取自科班学生中的高考综合成绩排名。
2、关于能力测试成绩的说明:
能力测试在2020年9月下旬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逻辑能力,题目将涵盖数学、逻辑学等,满分为100分。根据能力测试成绩确定1~210排名。
能力测试成绩折算分= (210-能力测试成绩排名)/209×20
经折算后,能力测试成绩排第1名折合得20分。
3、关于最终成绩排名的说明:
最终成绩=高考综合成绩折算分+能力测试成绩折算分
若不同省(市)学生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数学、英语、语文计算“数值2”进行排序。数值2=本省数学(英语、语文)排名/本省录取人数。“数值2”越小则排名越靠前。
最终,所有同学会得出1~210的唯一排名次序,即“最终成绩排名”。
三、 专业预选志愿
1、所有学生按等级顺序填报5个学院志愿。
2、录取依据为学生最终成绩排名和填报的学院志愿优先级。实行“学院志愿顺序级差制”,即录取非第1学院志愿,学生最终成绩排名差额为-2-2-2-2。
四、学生专业预选后分配至5个学院,专业预选工作由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并解释。
五、自科班内所有专业均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录取,请平台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谨慎填报志愿,若录取后因身体原因复核不通过,学校有将学生调换到其他专业的权利。
六、本细则解释权归教务处,专业预选结果解释权归化学化工学院。
七、本细则适用于2020年入学的自科班学生。
附:2020级自科班专业预选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期 | 事项 | 教学周 |
9月23日下午13:30—15:30 | 能力测试考试 | 第三周周三 |
10月9日 | 给学生公布能力测试成绩 | 第五周周五 |
10月9日16:00-17:00 | 学生预选宣讲会:上院100 | 第五周周五 |
10月12日—10月14日 | 测算学生最终排名 | 第六周周一~三 |
10月15日—10月16日 | 给学生公布最终排名 | 第六周周四~五 |
10月19日下午—10月21日 | 组织学生在系统填报志愿 21日学生书面签字确认 | 第七周周一~三 |
10月22日—10月28日 | 录取及公示专业预选结果 | 第七周周四~第八周周三 |
10月29日—11月3日 | 重新编班 | 第八周周四~第九周周二 |
注:专业预选系统及各部分成绩查询网址http://202.120.36.136:8080/
附:各专业预选人数
序号 | 学院 | 人数 |
1 | 化学化工学院 | 63 |
2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43 |
3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58 |
4 | 药学院 | 27 |
5 | 海洋学院 | 19 |
共 计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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