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结果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8]47号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处通知[2018]40号)要求,经学院申报、教务处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评审结果如下:
增补“智能化云语言实验中心”(外国语学院)为上海交通大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将“电子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环境科学工程实验实践中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教学实验室”(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作为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教务处给予一定支持,对标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求进行建设。
教务处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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