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交通大学2016级本科生自主调整专业类别实施办法》补充说明
教务处2017[30]号
为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尊重学生自主调整专业的权利,依据教育部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与少数民族预科的管理规定,现对《上海交通大学2016级本科生自主调整专业类别实施办法》做出以下补充说明:
对于2016年入学的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班,以及少数民族预科转正学生,允许在同年(2016年)同一录取方式可录取的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具体可申请调整的专业类别如附件所示。
本说明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与招生办公室。
教务处 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调整专业类别 | 2016级内地班 | 2016级预科转正 |
资源环境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与技术 | 允许 | 允许 |
汉语言文学 | 允许 | |
传播学 | 允许 | |
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运输、土木工程、工程力学、轮机工程方向 | 允许 | 允许 |
建筑学 | 允许 | |
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 | | 允许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 允许 |
生物技术(基地班)、生物技术(生物信息试点班)、生物工程(基地班) | | 允许 |
药学 | 允许 | 允许 |
法学 | 允许 | |
行政管理 | 允许 | 允许 |
广播电视编导 | 允许 | |
预防医学 | 允许 | |
备注:
(1)自主转专业学生报名资格及各学院招收计划详见《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生自主调整专业类别工作的通知》。
(2)医学院学生还需满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本科生自主转专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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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一、在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2016级内地新疆西藏班、少数名族预科转正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审批表》,填写个人信息、申报志愿专业以及申请原因,于5月2日16:00之前将表格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处。
二、经所在院系及其教务处审核通过之后方可参加申报学院的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由各院系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
1、本次申请仅面向2016年入学的内地新疆西藏班及少数民族预科转正学生,其他类别学生不再本次申请之列。
2、报名时间4月27日~5月2日下午16:00。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得受理学生关于放弃或提出自主调整专业的申请。
3、自主转专业学生报名资格、审核流程及各学院招收计划参见《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生自主调整专业类别工作的通知》。
链接:http://www.jwc.sjtu.edu.cn/web/sjtu/198392-19800000064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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