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二批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 [2023] 027 号
各学院(系):
为充分调动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发挥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在促进教师教学发展,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保障和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调研的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教务处将在全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普查及第二批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遴选工作。
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基层教学组织普查工作
基层教学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课程组、教学团队、教学研究中心、教学发展分中心、交叉学科平台。学院、系及校级直属单位不属于基层教学组织范畴。
基层教学组织包括“课程型”和“研究型”两大类,课程型基层教学组织需承担本科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及通选课),研究型教学组织主要是教学发展中心在各学院设置的分中心或其他类似的教学研究机构。
教务处将在原有的基层教学组织(高基表)基础上进行普查。
请各学院根据目前学校统计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核实,详见附件1(通过邮件发),若有增加、修改、删除的请在原表中修改,高亮形式标注。
二、第二批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遴选
各学院可根据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情况推荐申报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需在调研表中提交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见附件2)。
请各院系于6月30日下午3点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byu@sjtu.edu.cn。
学校将于七月份组织专家进行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审,并对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案例进行展示、宣传,通过树立一批标杆,及时总结特色经验、做法,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之间的辐射、示范和引领作用。
联系方式:
余老师 34206415-27 jbyu@sjtu.edu.cn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请表.docx
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