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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旁听进修生的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12-19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旁听、进修生的教学管理,规范申请和办理流程,在学校现有教学资源保证本科教学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原则和条件

(一)旁听、进修为非学历教育,旁听、进修人员不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我校每学期可接收少量旁听、进修人员进行本科生课程的学习;

(二)申请者须为高等学校教师;

(三)申请者无不宜在校学习的疾病,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二、办理手续和流程

(一)申请者须于开学第一周内,持本单位介绍信、本人工作证、身份证、一寸免冠近照电子版及《上海交通大学旁听进修申请表》(通过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完整)到教务处办理旁听进修手续。

(二)旁听进修申请经教务处审批通过后,由教务处编制学号。

(三)申请者获取学号后,进行选课并至网络信息中心校园卡部办理校园一卡通(网络信息中心一楼),随后可持校园卡至图书馆开通临时阅览手续,相关费用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四)旁听进修生持教务处开具的缴费通知到学校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收费标准为: 两门课程以内,按学分收取学费,300/学分;三门(含三门)以上,统一按4200/学期收取学费。

三、教学管理与考核

(一)旁听进修生必须参加所选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并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课程考核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结束后,我校只提供成绩单一份,不提供结业等其它证书或证明。

(三)旁听进修生在校期间应严格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旁听进修资格。

(四)缴纳旁听进修学费后不论何种原因欲中止学习,其所缴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五)旁听进修生原则上进修期限为一学期,须经过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允许继续修读。

四、我校不提供旁听进修者的住宿,请自行解决。

五、旁听进修生在我校期间,安全自负。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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