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交教〔2018〕54号
第一条 总则
为持续完善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质量的监控与评估,不断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第二条 本科教学质量控制体系
1.本科教学质量控制体系的构成
本科教学评估体系由学生评教、课程评估、专家及党政领导听课、试卷抽查、毕业设计抽查、毕业生问卷调研、专业认证以及院系本科教学年度考核工作八大部分组成。
(1)学生评教
每学期课程进行中或结束前,学生对各任课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评价和反馈,依此引导教师认识自身教学中的优势和不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为学生选课、选择教师提供有效信息。
(2)课程评估
课程是构成专业培养计划的基本单元,是学生学习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主要途径,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课程评估,主要是通过全方位的分析与调查,分别从教师及学生对课程的认识和收获上,对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效果进行评估。通过评估,了解课程水平与教学质量;引导教师进一步提升教学技能,持续开展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等工作。
(3)专家及行政领导听课
学期过程中,学院应组织本院专家、党政领导推门听课,了解教师上课的实际情况,督促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专家听课主要了解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学生表现,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协助教师诊断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使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方
法。学院领导听课主要了解和评价教师的教姿教态、教学过程,检查学生的学风、出勤情况、课堂表现,以及了解师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试卷抽查
课程考核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试卷抽查是提升课程考核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试卷抽查主要针对期末考试试卷的命题、阅卷、成绩评定、归档等方面进行规范和质量检查,以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提高试卷质量。
(5)毕业设计(论文)抽查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综合实践的基本训练。学校通过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规范,以及选题与综述、基础知识、方法与能力、实践与应用以及写作质量等方面,督促学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设计和开展,强化毕业设计(论文)在训练学生综合能力方面的作用和意义。
(6)毕业生问卷调研
学校重视毕业生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调研,毕业生问卷调研范围主要涉及专业、课程、教学、教师、实践等方面,其调研分析结果会作为学校教学改革与教学发展措施制定与推进的有力支撑,也是衡量学院持续改进效果的标尺。
(7)专业认证
学校鼓励各专业参加专业认证,以专业认证推动专业建设,形成可持续改进机制,鼓励各专业通过与国际一流大学"标杆专业"的对标建设,完善"目标设定-过程培养-目标达成-持续改进"的全过程闭环人才培养链条,保障学生培养质量,增强专业竞争力。
(8)院系本科教学年度考核工作
学校每年对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进行分类考核,考核指标分为教学基础、课程建设、教学实践、学生培养、招生工作、教学发展与改革以及教学事故与过失七大部分,考核结束后,会对各个院系改进教学质量提出针对性建议,且以学院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发放各学院的教学增量资源。
2.工作频度
根据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学生评教、课程评估、专家及行政领导听课、试卷抽查每学期进行;毕业设计抽查、毕业生问卷调研、院系本科教学年度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专业认证根据教育部教学评估中心的通知进行。
第三条 本科教学质量控制工作的开展模式
本科教学质控工作由校院两级协同推进,学校主要在顶层设计、指导协调、监督评价和资源分配层面,以课程、专业、学生等要素为工作切入点开展工作,学院主要从教学实施和持续改进层面,组织和实施各项质控工作,并结合各项评估结果做好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
1.学生评教与课程评估。学校开展学生评教,并将结果反馈至教师和学院;学院每学期应有规划地组织课程评估,可结合学校的学生评教结果,以"梳理课程体系,提升教师授课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开展工作,并将课程评估报告定期报教务处。
2.专家及行政领导听课。学校负责校领导、部处领导以及校级督导的听课工作安排与结果整理;学院负责院领导、院专家(或督导)、同行教师的听课工作安排与结果整理,并将学校和学院的听课工作建议作为课程评估的依据之一。
3.试卷抽查。校院两级在每学期的开学初均应有计划地完成上学期试卷的抽查工作。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院试卷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量大面广的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兼顾专业限选和选修课;学院组织专家对本院的试卷进行自查,总结试卷检查工作的总体情况、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整改措施。
4.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中期检查和期末质量抽查工作;学院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自查,并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方案,在完善毕业设计工作的同时,探索毕业设计模式的改革。
5.毕业生问卷调研。学校教务处协同学指委开展毕业生问卷调研工作,具体开展如学生问卷设计、问卷回收与数据整理分析工作,并将结果反馈各学院;学院根据学校问卷调研结果,有针对性的开展教学环节的摸排和讨论工作,制定改进措施,不断完善本科教学体系。
6.专业认证。学校对接教育部教学评估中心,通知各相关专业申请认证,协助做好认证专家进校时的基础学科学院及相关部处的联络协调工作;学院准备认证材料,及时提交至教学评估中心,跟进专家进校日程商定等工作。
7.院系本科教学年度考核工作。在组织部的统一部署下,教务处组织开展各院系的本科教学年度考核工作,发行《本科教学工作年度报告》;学院根据考核结果,查找、分析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持续完善教学各环节,提升本科教学质量。
第四条 本科教学质量控制工作结果的公布与应用
1.本科教学质控工作结果的公布与申诉
学校按照有关各项质控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学校范围内根据需要按照全校、学院、课程等分类及时公布质控工作开展的结果。
在信息公布后,有关人员和单位均可向教务处进行质询、提出申诉并举证,要求进行补充调查,教务处将核实有关情况,做出解答。在无充足理由情况下,将维持原有评估结果;对于确有证据表明原有评估有明显偏差的,应对于原有结果予以修正。
2.本科教学质控工作结果的应用
学校鼓励各学院以学生评教和课程评估为基础,建立教师教学工作质量档案。
学校鼓励各学院参考学生评教成绩和学院课程评估结果,给予授课水平高的老师一定的奖励,并优先推荐其申报学校各类教学奖项;对于学生评教差的课程(或老师),学校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教师任课资格管理规定(试行)》中的条款告知学院,学院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教师任课资格管理规定(试行)》中的条款进行综合评价和处理。
第五条 其它
1.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教学质量与评估工作的意见》同时废止。
2.本文件解释权属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