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项目在派遣过程中,如对方学校有所更改,以更改后的为准,上海交通大学不保证所有推荐学生都能推荐成功,特此声明!
各院系:
目前部分2014年秋季本科交换生项目尚有一定剩余名额,考虑到项目申请截止时间,现对以下项目进行补报名。
交流学校 | 补报名额 |
台湾中央大学 | 3 |
台湾中山大学 | 3 |
香港理工大学 | 4 |
香港浸会大学 | 1 |
具体补报名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未受过处分;
2、成绩优秀,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3、英语(外语)优秀;
4、四年制本科的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本科的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
5、专业、外语等具体要求和信息请查看“四、项目列表”。
二、申请流程
1、请直接下载附件《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海外交流项目申请/审批表》,填写完成前三部分,于3月26日下午15:30之前交至新行政楼B112岗位四或岗位五,逾期不再受理。
2、教务处、国际交流处、学生处等部门将通过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或组织面试的方式确定各项目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将在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主页公示三天。
3、学校将推荐名单提交到对方学校并通知被推荐同学准备对方学校的申请材料。
4、对方学校审核我校学生申请材料。对方学校将给通过审核的学生寄送交流生入学许可材料(邀请信),学生凭此材料到出境管理与服务中心(新行政楼2楼东侧)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学生须着手准备其他赴对方学校的手续(签证、机票、海外保险等)。
三、特别说明:
1、请各学院(系)协助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
2、每位同学限申请一个项目。项目的语言要求请查看此前在教务处主页发布的2014年秋季本科交换生项目的选拔通知。
3、学生申请项目前,请务必在合作学校官方网站(各校一般设有交流生网页)确认该学校是否有相关专业可选读以及相关专业是否对交流生开放,以及具体语言要求,再行申请。由于很多海外学校一般不接受法学、医学专业的交换生,此类专业方向的学生在申请时要尤其慎重。教务处海外事务中心不提供选校/系或选课咨询,学生在取得学校推荐资格后,若因合作学校无合适的专业或课程,或相关专业或课程不对交换生开放,或无法提供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而导致无法到该校交换,学生须自行负责。
4、交流项目在推荐、派遣过程中,如对方学校有任何更改,以更改后的为准,上海交通大学不保证所有推荐学生都能推荐成功。
教务处 注册与学务中心(海外事务中心)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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