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校级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14] 016号
各院(系):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育教学的基本工具,是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新世纪创新人才的重要条件保证。为加强教材建设,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我校决定启动2014年度教材立项申报工作。学校将继续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著书立说,出品更多优质教材。
现将本年度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申报范围
仅限本科课程的教材。学校将重点支持公共基础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通识核心立项课程的教材建设,鼓励优势学科专业编写高水平系列教材。各编写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应是2009版本科培养方案所涵盖的课程。对于通识核心立项课程的教材,学校将通过滚动建设,形成一批高水平、有影响的通识系列教材。
凡已入选国家级“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及校级规划的教材,无需再次申请。
对于新专业的教材建设,学校鼓励其优先选用本领域高水平的教材或编写讲义,待条件成熟后再申请正式教材立项,对其讲义的印刷,学校也将对较高水平的讲义给予一定资助。在2013年3月以后已出版,但未获得过校级或国家级立项的教材也可申报此次立项教材。
2.教材编写要求
申报立项的教材必须是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需要而编写的主体教材,而非教学参考书,同时不包含教辅(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学校鼓励数字化多媒体教材的编写,如电子教材等。
通识系列教材定位为“通识、精品”,是高品位的学术读物,能够满足接受通识教育的大学学生和其他社会读者提高素养、获取知识的要求。通识教材应注重启迪学习者的心智,促其健全人格的养成,帮助学习者扩展历史眼光和国际视野,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形成批判精神、创新意识和学术志趣,提高和谐发展、合作交流、身心健康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教材应具有相应的学科范围和专业性,但又不同于专业教科书,不是专业教材的压缩或简化,应注意介绍相关学科的经典著作和论述;系列教材应主题明晰、结构合理,内容特色鲜明、版式相对统一。
3.对申报者的要求
申报者(第一主编)应为我校教师,具备讲师以上职称,5年以上高校教龄,主讲申请教材所对应课程两轮次及以上。
原则上,同一申报者(第一主编)一般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已获各级教材立项但尚未完成者,待立项教材出版后,再参与立项申报。
二、立项教材的出版要求
本年度立项教材的最终出版期限为2016年6月30日,出版单位应选择本领域级别较高的出版社。通识核心立项课程的教材需在校通识教育教材建设委员会确定的三家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之中选择。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12日。
2.请各院(系)将本通知向全体教师公布,做好组织工作。
3.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立项申请书,新编教材需提交初稿,修订教材需同时提供前版教材和初稿,出版教材提供样书。
4.各院(系)负责人根据本院(系)教材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5.各院(系)教务办公室负责将申报材料汇总,将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2)发至djie@sjtu.edu.cn,同时将院系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附件1和附件2)以及书稿等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质量办公室(新行政楼B323)。通识核心立项课程的教材申报材料电子版请直接发至luli@sjtu.edu.cn,申请书及书稿请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新行政楼B321)。
6.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名单。通识核心立项课程的教材将由学校通识教育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后确定是否入选。
7.教材建设立项名单经教务处网上公示一周并经主管校长签字后生效。
四、立项教材资助办法
教师需将本次立项后正式出版的教材提交一套给教务处,经学校审核符合立项要求后,给予每套新编教材1.5万元、每套修订教材1万元的经费。新专业立项讲义印刷时每套给予0.5万印刷费用。通识核心立项课程教材资助办法按《上海交通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系列教材建设管理办法》,即沪交内(教)【2010】33号实施。
非通识核心课程立项教材将视情况给予教学助教名额,分学期拨付至相关院系。各院系可在学校资助基础上给予立项教材和讲义一定配套经费,不应截留学校指定的资助费用和奖励。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学改革与质量办公室:丁洁:34206426转802,djie@sjtu.edu.cn,地址: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323室。
通识核心立项课程教材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鲁莉,34206415转23, 地址: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321室。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