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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通识核心立项课程第四批验收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4    点击量: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启动2014年度通识核心立项课程验收的

通知(第四批)

                            教务处 2014011】号

各院系: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2008)、《上海交通大学关于设置本科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意见》(2008),学校将每年对符合条件的课程进行验收。现将2014年度通识核心立项课程的验收工作(第四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所有立项后开课两轮次的通识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前几批验收未通过的课程需经过新的两轮次开课实践后重新申请。

    2、学生、专家评价良好。

    3、在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素养、历史眼光与全球视野、批判意识及审美情趣的养成等方面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

二、验收程序

    12013-2014-2学期开课的课程,可在2014310日前;2014-2015-1学期开课的课程,可在开学后2周内,由课程负责人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书,院系认真填写《各院系申请参加2014年度(第四批)通识核心课程验收项目清单》,并将清单及申请书在开学后第三周之内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办。

    2、教务处将在收到申请书后一周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课程通知进入下一个流程;不合格者告知具体原因。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课程进行初评,初评项目包括现场听课、调阅教学资料、学生座谈、课程网站评审等。

    4、初评合格的课程,其课程负责人将参加由通识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的验收答辩,答辩时间约为201412月进行,委员会将根据课程质量、受益面等因素确定本次拟验收通过的课程名单。

    5、主管校领导审核拟验收通过的课程名单并签字同意后,验收结果将在教务处网站公示一周。

    6、公示结束后,主管校领导签署公文,下发各院系。

三、准备资料

    1、每学期教学日历,详细列出每周主讲教师、教学时数、教学内容提要等。

    2、课程教学大纲。

    3、课程讲义或教材。

    4、学生作业及成果。

5、教学视频及其他能够反映课程建设成效的材料。

    6、课程网站。

    7、课程验收申请书一式三份。

    以上15项材料均请挂在课程网站上。

四、验收合格后待遇及要求

1、课程验收合格后,需春秋两学期每学期开课且年受益学生数不低于100人次,授课效果良好。

2、达到上述要求的验收合格课程,学校将连续5年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联系人:   鲁莉   34206415*23luli@sjtu.edu.cn

        联系地址:教务处研究办(闵行新行政楼B321室)

                                  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

                                    2014224

相关附件:
 
附件1、 各院系申请参加2014年度通识核心课程项目清单(第四批).doc
附件2、 上海交通大学2014年度通识核心立项课程验收申请书.doc
附件3、 上海交通大学通识核心立项课程验收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