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学籍处理公告16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学生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拟对以下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
如有疑义,请于本周工作日内(2008年3月24日至2008年3月31日)联系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办公室(新行政楼B112室)。
联系电话: 34206403,34206404,34206405
联系人:黄老师 张老师
逾期将提交学校校长会议通过决定。
注: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学生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作自动退学处理的学生,不发给退学证明和肄业证书,今后也不开具任何修业证明。
刘奇,男,俄罗斯籍留学生。2007年9月由国际教育学院录取我校,就读国际教育学院汉语言专业,编入F0736103班。
朴珍太,男,韩国籍留学生。2004年9月由国际教育学院录取我校,就读国际教育学院汉语言专业,编入F0536101班。
以上两名学生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未报到注册,也未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退学等相关手续。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学生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学校给予刘奇、朴珍太自动退学处理。
特此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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