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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度教材立项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07-06-05    点击量:

教务处通知[2007] 017号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2007年度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同时,教材建设工作也与我校“精品课程”建设和名师遴选工作密切相关,希望各院(系)认真规划,精心组织,积极申报,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著书立说,编写出更多精品教材。现将2007年度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课程范围(仅限本科课程)

学校将重点支持公共基础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教材、通选重点课程的教材,并配合“精品课程”建设支持其相关教材的编写和出版。

(二)教材范围

教材须是因我校本科学生教学需要而编写的主体教材而非教学参考书,同时不包含教辅(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教材载体形式包括文字、电子,学校鼓励电子教材编写。

凡已入选国家级“十一五”规划及校级以上规划教材者,无需再次申请。

(三)教师范围

原则上,申请人(第一主编)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5年以上高校教龄,主讲申请教材所对应课程2轮次以上。同时,同一申请人(第一主编)一般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此外,已获各级教材立项但尚未完成者,本次不能申报。

二、立项项目的数目、完成期限和出版单位

今年计划立项五十套教材,所有立项教材最终出版期限为2009年6月30日,出版单位应选择本领域级别较高的出版社。

三、申报程序及提交材料

1. 各院(系)将本通知向全体教师公布,做好组织工作。

2. 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立项申请书。立项申请书、院系汇总表可以由院(系)、教师自学校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http://jwc.sjtu.edu.cn)直接下载。新编教材需有讲义,修订教材需提供已有教材。

3. 各院(系)负责人根据本院(系)教材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4. 各院(系)教务办公室负责将申请表及讲义(教材)、院系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其中书面申请书、院系汇总表需盖院(系)章,并由院(系)领导签字;所有项目的电子申请书和院系汇总表请发到luli@sjtu.edu.cn)。

5. 学校课程与教材建设委员会将对立项申请组织评审,听取各方面意见,从中确定教材建设名单。

6. 教材建设立项名单经教务处网上公示一周并经主管校长签字后生效。

7. 学校对高等级出版社出版的立项教材,支付一定出版费;对于不需要出版费用的,将相应费用拨至项目主编所在院系的教学账号,由院系转给项目主编;学校支持教师使用助教资源用于教材编写过程中的打印、制图、编辑等工作,在计算助教额度时将根据教材立项结果直接将相应额度拨付相关院系。

四、申报时间

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22日,过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莉 电话:34206426×26E-mail:luli@sjtu.edu.cn

地 址:闵行新行政楼B321室(宣怀大道和龙坡路交界处)

教务处

2007年6月5日

附件一:2007年度上海交通大学教材立项申请书

附件二:各院系教材立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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