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通知【2007】023 号
关于本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本学期即将结束,各院(系)正在进行研究生助教考核工作,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现强调说明如下:
1、 研究生助教的管理和考核,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讲教师和使用单位给出考核评定意见。考核结果是结算教学助教酬金和是否继续聘用的依据。
2、 研究生助教的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的人数控制在15%以下,,本次考核优秀的研究生可领取预定酬金的120%。
3、 考核工作应在本学期结束前结束。请各院(系)在2007年9月底以前完成,并将考核合格和优秀的研究生助教酬金情况报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4、 本学期进行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改革的试点院系,请汇总考核合格且完成工作量明显高于其他研究生助教岗位的岗位情况(填写附表一),并附该岗位《研究生助教岗位考评细则表》和《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协议书》,于2007年9月底以前报教务处和学生处审批,额度不超过本学期教务处下达的指标。
《研究生助教岗位考评细则表》可在“教务处网站-文档下载-研究办-研究生助教”处下载,有关文件需在设岗单位及学生所在单位备存。
若有疑问,请致电34206426-26,21咨询。
附件:试点院系推荐需提高待遇的研究生助教岗位清单
教务处
二00七年七月三日
附件:试点院系推荐需提高待遇的研究生助教岗位清单
院系(盖章): 2007年7月
序号
| 学生姓名
| 学号
| 考核结果
| 硕/博
| 岗位名称
| 承担工作量
| 提高待遇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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