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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教学名师奖评选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16    点击量: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开展

2010年教学名师奖评选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0]028

各学院(系):

为鼓励学术思想活跃、教学造诣高的教授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同时,为了切实、有序地做好本年度市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推荐工作,学校根据历年上海市教委对该项工作的具体安排,先期启动各级教学名师推荐的申报工作,待接到上海市的有关通知后,再组织对推荐人选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

凡我校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均可申报校级教学名师奖;

市级教学名师奖的推荐人选在本年度校级名师和历届校级名师中产生,历届校级名师如申报市级名师,也需参加申报答辩、评选等环节;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推荐人选,在历年市级教学名师中产生;

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需为学校返聘教师,并需提供返聘证明。

2.评选条件

参评教师须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连续3年以上(含3年)讲授基础课程;其他条件参照《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

3.申报办法及日程安排:

申报校级教学名师奖及申报市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推荐资格的候选人需填写《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表》(见附件2)一份,并经学院审核盖章后,于4月3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改革与质量办公室。初定于5月15日前学校将组织评审会并公示评审结果。待接到市教委通知,日程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4.学校评审

学校首先对各院(系)的候选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候选人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进行现场答辩。历届校级教学名师,如申报市级教学名师奖推荐资格,也需上会答辩;历届市级教学名师,如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推荐资格,也需上会答辩。

本年度拟评选校级名师奖10名。学校将按市教委的通知要求,根据其分配给我校的申报名额,以排名先后顺序确定推荐市级教学名师奖的人选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人选。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的校级教学名师奖人选和推荐市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人选,待公示后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公布。

5.其他相关准备工作

参加校内评审会汇报的候选人需事先参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做好PPT,每人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根据历届评审情况,申报市级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奖需要提交候选人15-30分钟的讲课录像(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需要拍摄的教师请提早做好准备,如安排好课程及讲课内容、学生等,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拍摄。

联系人:李红梅 邮箱:hmli@sjtu.edu.cn

联系地址:新行政楼B-323,电话:34206426-802。

教务处 2010年4月16日

附件 :1.[DOC格式]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2.[DOC格式][DOC格式]《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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