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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名额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06    点击量:

关于下发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额度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0]054

各院(系):

研究生助教工作是支持我校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为持续稳定推进该项工作,现将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助教分配情况通知如下:

一、岗位性质与薪酬标准

本学期助教岗位设普通岗和高级岗。由于学校用于本科教学的助教资源有限,高级岗助教全部用于通识核心课程,其余助教岗位一律为普通岗。

普通岗岗位薪酬为每月400元,发放5个月,岗位薪酬每月先发60%,期末考核合格后补发剩余40%,考核不合格者不补发剩余40%酬金,考核优秀者(人数控制在5%-20%之间),其薪酬最高可上浮5%—20%。;高级岗岗位薪酬为每月500元,发放5个月,具体按《上海交通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研究生助教招聘启事》(教务处通知<2010>43号)要求执行。

二、助教岗位名额分配

(一)普通岗

主要根据各院(系)本科生在校人数、重点课程、日常教学、知名专家学者等因素,综合下发各院系本科教学助教总额度。具体标准如下:

1.根据各院(系)本科学生人数核算管理助教名额

原则上,每300名本科生配备一个管理助教,不足300名给予一个管理助教名额。

2.重点课程

主要是指上海市级、国家级精品课程,校级精品课程,一类课程。06年及以后获得的市级以上精品课程每门给予2名助教;06年之前获得的市级以上精品课程每门给予1名助教;一类课程、校级精品课程每门给予1名助教。同一门课程有多项建设任务的,名额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3.日常教学

主要面向各院(系)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各院(系)专业类平台课程,三年级以后课程原则上只考虑选课人数在60人以上的专业必修课程。

4.知名专家学者

为鼓励我校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与上海市级教学名师等知名专家学者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对上述人员在给予重点课程和日常教学额度的基础上,每人再配备一名助教,若有多项称号,只计算一次。

具体名额分配见发给各院(系)的额度分配表,各院(系)应保证学校下达的助教资源落实到相关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各院(系)也可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助教岗位的分配。

(二)高级岗

本学期助教高级岗主要面向通识核心课程,名额单列,不下发到各院(系)。高级岗助教由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统一招聘、管理。

研究生不能同时应聘普通岗和高级岗,也不能同时兼任助管、助研岗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应聘。请提醒研究生应聘普通岗关注相关院系通知,应聘高级岗请关注教务处网站通知。

三、岗位设置

各院(系)在助教额度分配的基础上具体设岗,根据岗位需求聘任研究生助教。请务必在10月20号之前将助教名单输入系统,并将《院(系)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汇总表》和《本科教学助教月发清单汇总表》交至教务处。(纸质表格经院系盖章后交至新行政楼B323室,电子稿E-mail至djie@sjtu.edu.cn)。

将助教名单输入系统时,请务必在备注中注明“本科普通岗”,否则会导致酬金错发。

四、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助教考核

该学期研究生助教的管理和考核,仍然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讲教师和使用单位给出考核评定意见。

研究生助教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的人数控制在20%左右,考核优秀的研究生可领取预定酬金的105%-120%

请各院(系)务必尽快完成该学期助教考核工作,并请务必在9月20日前将考核优秀的助教信息及时输入系统,以便学生处、财务处及时将酬金发放给研究生。

相关表格请见附件。

联系人:丁洁(教务处),34206426-803,djie@sjtu.edu.cn

鲁莉(教务处,通识核心课程),34206415,luli@sjtu.edu.cn

高磊(学生事务管理中心),54742317,gaolei@sjtu.edu.cn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附件1:[XLS格式]《本科教学助教月发清单汇总表》附件

附件2:[XLS格式]《各院系设置本科教学助教岗位汇总表》附件

附件3:[DOC格式]《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书》附件

附件4:[DOC格式]《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协议书》附件

附件5:[DOC格式]< 研究生助教岗位考评细则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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