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核电建设对专业人才的需要,探索企业与高等院校联合培养人才机制,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与上海交通大学从2005年-2014年举办核电专业人才联合培养班。培养班地点设立在苏州热工研究院合作设立“中广核集团核电学院”。核电学院每年从上海交通大学三年级全日制学生中预先招聘一批在校本科生并与其签订“预招聘合同”。原则上,学生的大学四年级学业在核电学院完成。签订“预招聘合同”的学生仍然是上海交通大学的学籍学生,对非核专业的学生加入联合培养班后,从四年级开始停止在原学院的课程学习,与核科学与核技术四年级本科生同步学习。完成学业后由颁发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在核电学院学习期间,广东核电集团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学生完成全部学业并达到甲方与学生所签订的“预招聘合同”规定要求的,广东核电集团组织其下属核电成员公司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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