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学生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面向学生的通知 -> 正文

上海交通大学国内访学学生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0-04-13    点击量:

      为了规范我校国内访学的选拔流程,现制定以下规程:

    一、选派标准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学习刻苦勤奋,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3、身体健康,品德优良,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选派程序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组织学生在网上在线自主申请报名或者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国内访学申请表》(附件1)。

2、各相关学院根据选派标准进行综合考评,按照学习成绩和综合能力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初选名单。

    3、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派出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并进行公示,确认最终学生名单,学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出访访学承诺书》(附件2)。

   三、国内访学出访学生的培养与管理

1、根据我校的培养计划和接收学校的教学计划及上课时间表,由学院帮助出访学生落实在接收学校的选课计划(建议同学咨询本学院教学系主任,确认所选课程,方便学生进行学分转换),要求每学期至少要修满与本校教学计划相对等的学分。同时,学校鼓励出访学生在接收学校选修尽可能多的课程。

2、学校承认出访学生在接收学校学习期间所取得的学分和成绩,承认接收学校所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及学习证明,出访学生的综合测评和奖学金由本校参照接收学校的考评意见进行评定,同时学生还可申请专门设立的访学项目奖学金。

3、出访学生在接收学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接收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享受接收学校学生的有关待遇。

4、出访学生的学费等有关正常缴费仍在我校缴纳。

5、由接收学校负责办理出访学生的学生证、借书证、校徽、临时医疗证等,有关医疗费用按我校有关规定回校报销(注:医疗保险费用只能在本校有效)。

6、出访学生在完成外校访学后,应按学校要求时间返校报到。

7、出访学生在访学期间有任何违纪违规,则返校后按照我校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8、出访学生回校后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管理条例》处理结业、毕业、授予学位等问题。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