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大一新生在分级考后需要有一段适应期,个别同学可能存在调整英语级别的需求,教务处与外国语学院共同制定上海交通大学综合英语级别调整实施细则,旨在强化“学在交大”、落实“让每一个学生更加优秀”理念、引领每一位学生都获得更大教育增值。
一、实施办法
1. 综合英语级别(Ⅰ-Ⅲ级以及个性化课程)调整申请时间为入学第一学期第1-2周,满足级别调整要求的同学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具体时间见申请流程),逾期不予受理。
2. 综合英语及个性化课程级别调整仅限上下调整一个级别,不可跨级调整。
3. 综合英语及个性化课程级别调整仅可申请一次。调整结果公布后不予更改。
4. 综合英语及个性化课程每个级别调整人数(以分级学生基数为准)限额原则上不超过该级别总人数的5%。
5. 综合英语及个性化课程级别调整需要满足以下高考英语要求:
原分级考级别 | 申请级别 | 高考成绩最低要求 | 限额 |
综合英语Ⅰ | 综合英语Ⅱ | 130/150分(含)以上(英语单科总成绩87%以上)(留学生需提交高中英文教育的证明方可申请,保送生(英语)需提交情况说明) | 综合英语Ⅰ总人数5% |
综合英语Ⅱ | 综合英语Ⅰ | N/A | 综合英语Ⅱ总人数5%(二级至一级不超2%,二级至三级不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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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英语Ⅱ | 综合英语Ⅲ | 135/150分(含)以上(英语单科总成绩90%以上)(留学生需提交托福/雅思成绩证明,保送生(英语)需提交情况说明) |
综合英语Ⅲ | 综合英语Ⅱ | N/A | 综合英语Ⅲ总人数5%(三级至二级不超2%,三级至个性化课程不超3%) |
综合英语Ⅲ | 个性化课程 | 140/150分(含)以上(英语单科总成绩93%以上)(留学生需提交托福/雅思成绩证明;保送生(英语)需提交情况说明) |
个性化课程 | 综合英语Ⅲ | N/A | 个性化课程总人数5% |
6. 学生按照上述要求提出综合英语级别调整申请,经外国语学院审核后,由外国语学院统一组织考试。考试通过后报至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综合英语课程调整操作处理。
二、申请流程
7. 学生在9月19日-9月23日(含)提交《综合英语调课申请表》,申请表采用问卷方式,请填写问卷表格:https://wj.sjtu.edu.cn/q/nVeVMr4j,外国语学院负责资格审核,考场安排将在教务处网站通知。
8. 外国语学院将在9月26日晚上18:00-19:00组织综合英语等级调整考试(个别有课同学我院可以开具请假证明),考试通过的同学名单将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公示并提交教务处处理。
9. 新等级课程以及教学班安排由教务处统筹安排。
三、附则
10. 本细则由教务处和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