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制度改革,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高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通知》(沪学位〔2020〕3号)有关要求,我校制定印发了《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沪交教〔2020〕27号)。请同学们仔细阅读。如有疑问,请致电教务处运行办咨询:34206465转24王老师。
教务处
2020.6.1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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