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教育部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教务处2020【6号】
各学院(系):
为主动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挑战,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推动新工科建设再深化、再拓展、再突破、再出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2 号(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教育部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请各院系参照《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2),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研究确定项目内容。要科学梳理工程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脉络,深刻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背景,充分认识当前工程教育改革创新的迫切性,主动谋划、把握机遇,统筹推进本单位新工科建设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和实践。
二、推荐流程与要求
1、根据通知要求,学校推荐额度为1-3个,各院(系)推荐项目不超过1个。
2、以学院(系)为单位组织推荐申报工作,推荐项目请认真填写《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见附件3),学院审核同意后于3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peize@sjtu.edu.cn。待疫情结束后请将纸质加盖学院公章版提交至行政B楼32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以学院名义发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推荐项目在4月6日起登录“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与服务系统”(网址http://oaa.tju.edu.cn/eee/),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线上填报。
教务处
2020年3月13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附件2: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
附件3: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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