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2019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推免生的选拔质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推荐选拔办法:
一、推荐选拔原则
1、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以及研究生院、教务处、学指委、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遴选工作。各院(系)应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成员包括:院(系)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系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3-5名专家、教授等。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须在本办法基础上制定本院(系)切实可行的推荐办法,并与推免名额一并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同时,对本院(系)学生的推荐选拔工作进行监督,当学生对其提出质疑时,工作小组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学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的办法。
2、各院(系)应切实遵守推免政策,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
3、各院(系)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内容。学生学习成绩应参考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学生前四学年)平均学积分的专业排名,同时应进一步突出能力考查,注重学生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4、各院(系)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院(系)的推荐免试工作,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要深入落实信息公开,推免名额、推荐办法均须对外公开,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推免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推荐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好,动手能力强的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记过(含)以上处分、两次(含)以上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且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未受过退学警告;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被推荐学生必须修完前三学年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五年制专业学生必须修完前四学年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且在学习期间仅允许一门课程(不包括二专课程和个性化模块课程)有不及格记录,但执行计划中的课程必须在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学生在前四学年)中已重修通过或参加重修免修考通过;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须不低于425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
5、各院(系)可增加或细化本院(系)的选拔条件。
三、名额分配
2019年全校推免生推荐名额共1217人(含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参军入伍退役生、支教团、住院医师、补偿计划等专项)。各院系推免生推荐名额分配原则如下:在考虑2019年应届毕业生规模的基础上,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对一流学科、前沿学科、基础学科及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给予重点支持,并适当参考各院系往届推免生推荐及最终录取情况。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10日,学校向各院(系)下达推免名额,启动本年度推免生选拔工作;
2、9月11日,各院(系)向学生公布本院(系)推免名额和推荐办法,布置推免生选拔工作;
3、9月12日-9月18日,各院(系)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申请(申请学生须提交《上海交通大学免试直升研究生申请表》和成绩大表)组织考核学生综合情况择优推荐。9月18日下午16:00前在学院公示推免生名单。同时于9月18日下午16:00前将选拔出且已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汇总至教务处。(请将“汇总名单”电子版发送邮件至zy473@sjtu.edu.cn)
4、9月25日前,学校公示推免生名单同时将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
至此,2019年上海交通大学推免生推荐阶段工作全部结束。随后,各个高校启动推免生的录取阶段工作。9月25日-10月25日,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查询招生单位招收推免生的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五、其他有关规定
1、正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落实接收单位,不参加就业推荐、就业派遣,在2019年10月30日前不得办理出国成绩单及其他出国相关学籍、学历证明材料等。
2、学生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平均学积分计算规则:以计划内课程(必修课+限选课)计算。
3、 参加经学校备案的学期交换生项目的学生(限交换期限为一年以内的学期交换项目),在本科毕业前必须修满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国防生申请免试直升研究生推荐资格的,须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上海交通大学选培办出具书面意见。
5、学校将划拨20个名额用于选拔在校期间具有下列特殊专长但在学院选拔中未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学生:
(1)在国家级或国际级竞赛中获得相应奖项、排名,具体办法见附件1;
(2)以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论文或在一级学术组织的学术年会中获得最佳学生论文奖;
(3)有经学指委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认定的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学指委认定的志愿服务经历,且表现突出(志愿服务特长生选拔办法见附件2);
各院(系)可推荐满足上述条件(1)、(2)的优秀学生,并附有关材料(《上海交通大学特长生免试直升研究生申请表》、成绩大表、学院推荐材料、获奖证书/论文复印件(院系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等),经学校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并组织公开答辩、公示后方可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推荐。满足上述条件(3)的优秀学生,可向学院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经学指委审核推荐后方可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推荐。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请人进行统一评审,择优选拔。
6、特别优秀但在学院选拔中未获得推免资格的少数民族学生(限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生生源),经学指委推荐,可向学校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请人进行统一评审,择优选拔。
7、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将取消学生的推免资格: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最后一学年出现不及格课程(不包括二专课程及个性化模块课程)或未能通过2019年毕业资格审核;
(3)最后一学年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B-及以下;
(5)最后一学年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六、监督
本次推免工作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推荐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须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推免工作情况会以适当的形式向学校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汇报。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监督电话021-34206403(教务处)。
七、本办法由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
2018年9月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推荐科技创新特长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推荐志愿服务特长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附件1:
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推荐科技创新特长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2019年推荐在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方面有特殊专长的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推免生的选拔质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推荐选拔办法:
一、推荐选拔条件
满足《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中的推荐选拔条件,但在学院选拔中未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在校期间具备以下资质,各院(系)可向学校推荐:
1. 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三项赛事中获得全国竞赛资格团队成员;
2. 在其他一级赛事(见附录)中获得最高等级赛(国家级或国际级)特等奖/金奖团队排序前五的团队成员(若该赛事同时含国际级及国家级,即指国际级;若该赛事无特等奖,即指一等奖)。其中,国际基因工程机器大赛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因参赛人数过多,故仅考虑团队队长(队长以校内负责院系或直属单位开具的证明为准);
3. 其他国家级或国际级最高奖团队排序第一的团队成员。
二、申请材料
满足上述要求的学生应于9月14日前向所在院系提交相关材料,其中必交材料包括:《上海交通大学特长生免试直升研究生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大表、核心课程学积分排名、科创直升申请书(需手写签名)、获奖情况汇总及其他科创经历证明复印件(需加盖院系团委及教务公章);选交材料包括:副高及以上推荐信一封(需手写签名)。
三、其他相关规定
1. 针对2018年参赛获奖证书尚未发放的情况,由校内负责院系或直属单位开具参赛证明及获奖证明(参见附录)。其他国家级或国际级竞赛,由学生所在院系开具参赛证明及获奖证明。
2. 对具备科创推免申请资格并提出申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竞赛分级排序进行排序(优先顺序依次为特级赛事、一级赛事、其他赛事)。若2名及2名以上学生在某项赛事中获得同等奖项(且获奖排序相同),将参考学生其他科创表现及所在专业核心学积分排名进行排序,按排序结果选取前30名(或不超过30名),于9月15日至9月16日组织答辩进行差额评选。答辩由学校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组织,结果将予以公示。
四、监督
为确保科技创新特长生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监督电话021-34206403(教务处)。
五、本办法由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2018年9月
特级赛事库列表
序号 | 竞赛名称 | 校内负责单位 |
1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校团委 |
2 |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校团委、创业学院 |
3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校团委、创业学院 |
一级赛事库列表
序号 | 竞赛名称 | 校内负责单位 |
1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
2 |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
3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
4 | 全国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5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6 |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 学生创新中心 (原工程训练中心) |
7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8 | 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9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10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数学科学学院 |
11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设计学院 |
12 |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 医学院 |
13 |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 化学化工学院 |
14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 及创业”挑战赛 |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
15 |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 外国语学院 |
16 | 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学生创新中心 |
17 | 国际基因工程机器大赛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Bio-X研究院 |
18 | 国际太阳能十项全能竞赛 | 设计学院 |
19 | 科研类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 | 航空航天学院 |
20 | 机械原理大学生国际奥林匹克大赛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以上特级、一级赛事库列表根据竞赛影响力、我校历年参赛情况、2015-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竞赛分类资助结果划定,视每年竞赛情况作适量补充或动态调整。
附件2:
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推荐志愿服务特长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激励广大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文件要求,拟从我校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中选拔部分在社区建设、扶贫济困、环境保护、大型赛会等领域表现突出的志愿服务特长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为确保推荐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工作办法:
一、推荐选拔条件
满足《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中的推荐选拔条件,但在学院选拔中未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至少满足以下三项条件,各院(系)可向学校推荐:
1. 在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学生在前四学年)参加西部开发、扶贫济困、大型赛会、抢险救灾、海外服务、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助老助残和无偿献血等领域的志愿服务活动次数不低于30次,志愿服务总时长不低于200小时。
2. 在校院两级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或公益类社团中担任队长/副队长、会长/副会长等主要学生负责人。
3. 荣获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公益创业赛银奖及以上(排序前五)、上海市杰出(优秀)志愿者、上海市志愿服务优秀组织者、“创青春”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公益创业赛金奖(排序前三)、上海交通大学十佳志愿者等奖项。
4. 担任志愿公益组织主要学生负责人期间,该组织荣获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及以上、上海市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上海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上海市优秀志愿服务品牌项目、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奖、上海交通大学十佳公益组织等奖项。
5. 志愿服务事迹突出,影响广泛,受到国内外主流媒体报道。
二、申请材料及选拔程序
1. 9月14日前,满足条件的学生请向所在院(系)提交相关材料(《上海交通大学特长生免试直升研究生申请表》、院系推荐材料、志愿服务经历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大表等),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申请认真审核学生综合情况择优推荐。
2. 9月15日至9月16日,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具有志愿服务特长生推免申请资格并提出申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答辩,结果将予以公示。
三、监督
为确保志愿服务特长生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监督电话021-34206403(教务处)。
四、本办法由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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