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申报“201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8]13号
各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课堂育人的主渠道功能,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8]21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本年度市级精品课程的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文件精神,申报市级精品课程需具备以下条件:
1.课程水平:申报课程应坚持立德树人和提高学生思想道德和身心素养的原则,是面向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开设的示范性课程,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在教师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选用教材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申报课程实际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连续三年以上校内评教名列前茅。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已连续主讲该课程三年以上,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好;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近三年参与教改项目、发表高质量的教研论文及成果五项(篇)以上。
3.教学内容与方法:课程团队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在教学内容方面,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已开展微课程视频的制作和推广工作。
二、申报范围
1.已列入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清单详见附件2)均可申报,优先支持其中验收结论为优秀的课程。
2. 全英语授课课程纳入市级示范性全英语课程项目的申报,不列入市级精品课程的评选范围。
三、申报事项
1.申报额度:船、机、电等学院不超过2门,其他学院(系)原则上不超过1门。我校总共可向市教委推荐额度为10门。
2.材料递交:
(1)《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3)
(2)《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4)
(3)微课程视频光盘1张(每个微视频时间不超过20分钟)。
请于2018年4月3日 前,将各课程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和汇总表纸质版(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微视频光盘交教务处新行政楼B321办公室,同时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SJ931011@sjtu.edu.cn。联系电话:34206415-26。
3.评审流程:学校拟于4月8日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请务必重视认真填写申报书),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遴选向市教委推荐的课程。评选结果将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
4.其他:医学院课程由医学院自行申报推荐。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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