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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烛光奖励计划”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3    点击量:

2019年“烛光奖励计划”评选工作通知

教务处[2019]20

各院(系)、直属单位:

为了做好2019年 “烛光奖励计划”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宗旨

按照我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和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目标,为充分调动我校青年人才从事本科生教学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和表彰教学为主型教师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特设立上海交通大学“烛光奖励计划”(以下简称烛光计划)。本计划主要奖励从事本科生课程教学和课程建设的优秀青年教师,以此促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的发展。

2.申请条件

(1)  热爱本科教学工作,品德高尚,作风严谨,为人正派;

(2)  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主要从事本科教学和课程建设工作;

(3)  学生评价优秀

(4)  连续两学年平均每学期授课不少于一门;

(5)  凡学院(系)综合评价教学效果不佳者,不得申报本年度的烛光计划。

3. 申请办法与评选程序

今年烛光计划评选分为两轮。第一轮评选由学院(系)组织。第二轮评选由学校组织。评选程序如下:

(1)  教师申报   

各学院(系)自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开展本学年度烛光计划候选人评选、推荐的准备工作,召开学院(系)教师(含实验、实践类课程教师)会议,务必使每位教师了解此项工作。学院(系)应接受本单位所有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教师的申报。申请人必须参加学院(系)组织的第一轮评选。

(2)  第一轮评选   

由各学院(系)组织,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选出学院(系)候选人   

召开学院(系)教师大会或教师代表会议,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学院(系)应根据教师的教学情况和申报情况,民主评议,排序推荐。

②候选人网上申报

学院(系)通知所推荐的教师登录教务处首页http://jwc.sjtu.edu.cn点击相关链接(202.120.35.20/ppa/reportawarddefault.aspx),于56日前完成个人网上申报,如发现个人信息有误且无法修改,请直接电话联系校网络信息中心周老师:34206060-8605

所有申报人,只能填报近三年内取得的成绩。三年内获得过烛光奖的申报人,只能填报上次得奖后取得的成绩。

③教学院长网上审核

学院(系)教学院长于57日前登录教务处首页http://jwc.sjtu.edu.cn点击相关链接(202.120.35.20/ppa/reportawarddefault.aspx),对各自候选教师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进行审核,并提交审核意见和学院(系)的推荐排序。

④学院(系)统一提交所有候选人的纸质《评审表》和《院系推荐名单》

学院(系)通知所有推荐候选人从网上打印《评审表》,交由学院(系)统一签字盖章,于57日前同《院系推荐名单》(附件2)一起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质量办公室(行政B323室)。

请各单位注意上述时间节点,过时将不能进入学校组织的第二轮评选。

(3)  第二轮评选 

由学校组织,对 学院(系)推荐的所有 “参评候选人”进行评选并确定获奖者。最终的获奖者名单经1周公示后报请主管校长批准公布。

教 务 处

                                                   2019423

相关附件:
 
附件1、 2019校“烛光奖”评选工作通知附件1(院系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 2019校“烛光奖”评选工作通知附件2(院系候选人推荐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