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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十一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学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30    点击量:

关于组织第十一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

学期检查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5 52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学校将对第十一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学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83-911日为项目组自查阶段,请各项目组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准备,合理安排,做好项目自查工作,认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IPP项目学期检查报告》,同时登录大学生创新实践网填写学期检查报告。各项目组须在918日前将经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意见的纸质报告交至所在院(系)工作组负责老师。918-1016日为院(系)组织学期检查时间,要求院(系)工作组对各项目统一进行学期检查答辩评审。

二、 检查内容与要求

1 检查项目组是否认真填写《学期检查报告》,是否按要求在大学生创新实践网上填写项目日志,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系统操作详见附件1

2 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指导教师是否认真予以指导,项目是否取得初步成效等。

3 要求项目组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解决思路,并进一步明确下一阶段的任务。

4、要求项目组及时总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心得与体会,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

5、项目组成员若发生变更,请及时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经指导教师、院系工作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中期检查(1016日)之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项目成员添加。

注:第十一期大学生创新计划由院系作为管理主体对各项目进行管理,如院系大学生创新计划组有高于学校的管理要求参照院系管理细则执行,具体实施细则请咨询院系工作组

三、 检查形式

1、各院(系)工作组要求采取统一答辩的形式进行学期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在《学期检查报告》中院(系)工作组意见一栏签署审核意见和院(系)内排序建议,同时请登录大学生创新实践网录入评语。

2、各院系将于918-1016日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公开答辩评审,所有项目和全体成员均需认真准备,同时准备好7分钟的PPT演示材料。具体答辩安排由各院系工作组另行通知。

3、各院系请在答辩进行前一周将具体时间地点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巡查工作

4各院系于1016前将《大学生创新计划学期检查评审汇总表》电子版与打印文稿交教务处实践办。

四、检查电子材料

1、项目立项人请登录大学生创新实践网,于918日之前网上填写学期检查表,同时将《学期检查报告》电子版作为相关附件上传,并请指导教师在918日之前登录创新网填写评审意见(项目编号见网址:http://www.jwc.sjtu.edu.cn/web/sjtu/198392-1980000005024.htm,请统一使用IPPXXXX作为项目编号)。

2、各项目组PPT演示材料可以按照《学期检查报告》条目内容进行组织,也可以自己组织汇报内容。

3、各项目组须按时上传《学期检查报告》电子材料,否则视作项目自动中止。

五、检查结果

1、根据各院系评审专家和院系工作组意见,对于投入不足、执行不力的项目,根据《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中止。

2、学期检查中将依据院系答辩专家组意见对部分执行不力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项目将给予降级处理,直至中止,依据答辩成绩择优递补。

学校将于1023日左右将项目学期检查结果进行全校通报。通过学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下拨第二批项目经费;暂缓通过的项目组要及时总结,分析原因,加快项目实施,待补查通过后再下拨经费;对无故放弃或随意中止项目者,学校将予以点名通报处理;对所有中止项目,学校将收回全部已下拨经费,项目组所有成员不允许申报、参加后期的大学生创新计划或PRP。希望各项目组积极准备,合理安排,做好项目进展阶段性总结工作。

教务处

2015729

[附件:学期检查系统操作]

[附件:学期检查报告]

[附件:学期检查评审表]

[附件:学期检查汇总表]

相关附件:
 
附件1、 大学生创新计划学期检查系统操作.docx
附件2、 学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3、 项目学期检查评审表(示例).doc
附件4、 大学生创新计划学期检查评审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