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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教委2015年重点课程申报和2013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8    点击量:

关于上海市教委

2015年重点课程申报和2013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5040

各院()、部(处):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3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529号)(附件1)精神,为促进学校课程建设工作的持续开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3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教委重点课程立项申报

1.申报条件

⑴申报课程须为近年开设的本科课程,应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曾作为校一类课程、“985”三期优质课程、校级精品课程、通识教育验收合格课程等重点建设项目(附件2),在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具有重要地位。在课程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与方法、教学团队和教材建设等方面有创新和探索。鼓励由高水平教授参与建设、教学内容前沿、教学方法灵活创新、学生学习体验和评教好的课程参与申报。

已获得国家级和市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⑶优先支持通识教育课程、新生研讨课程、大学英语系列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等申报。

申报课程要注重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加强师生交流、讨论与互动,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2.申报额度

专业课程原则上每专业不超过一门,公共基础课、通识教育核心课、新生研讨课等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

3.申报材料

因申报时间较紧,请课程团队及时填写《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一式四份)(附件3)提交院(系);请院系统一填写《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附件4)。并请以院系为单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于610(周三)前提交教务处研究办,电子版请发至yangxiqiang@sjtu.edu.cn。我们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后于612日上报教委。

二、2013年立项项目验收

1.验收范围

列入2013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名单的课程(见附件5)。

2.验收材料

各课程填写验收报告书(附件6)(一式一份)和课程验收汇总表(附件7)(一式一份)。

3.验收时间、评审

请各院系将各课程的验收报告书及汇总后的课程验收汇总表在610日前提交教务处研究办,并将电子版发至yangxiqiang@sjtu.edu.cn

我们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从课程的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分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其结果将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并于612日上报上海教委。

联系人:杨西强

电话:3420648165216(小号)

Email:yangxiqiang@sjtu.edu.cn

                                       教务处

                          201568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3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2.各类校级重点建设课程

3.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

4.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5.2013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名单(交大)

6.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

7.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

相关附件:
 
附件1、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