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13级本科学生自主调整专业类别实施办法
教务处[2014]027号
一、招收原则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学生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有关要求,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在校第一学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综合考虑自己的专业意向、兴趣爱好、特长等因素,在学校办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专业类别。转专业工作将涉及到学生未来发展和学校办学安排,学生本人应在慎重考虑的基础上提出申请,招收学院应本着对学生负责和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道德品质、兴趣特长等各方面因素,择优选拔录取适合本专业类别培养要求的学生,并为其制定课程修读计划。定向生、委培生、艺术设计类学生、提前批次录取学生、内地西藏高中班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贫困地区计划学生、外语类保送生、非2013年入学的学生以及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的学生不参与本次自主调整专业工作。
各专业的招收工作严格按照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二、招收计划和专业
各专业类别招收计划按《上海交通大学2013级调整专业类别招收计划表》所列人数和专业执行。
三、报名和志愿填报
1、学生报名资格:
道德品质良好,无违纪违规处分记录,允许所有已修读课程最多有1门课程不及格,完成原学院执行计划课程要求同时还应符合各学院的具体要求。
2、报名时间:
4月16日13:30至4月21日11:00,逾期将不予受理。
3、报名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登陆教务处主页(http://jwc.sjtu.edu.cn)点击相关链接报名。
第二步:书面申请
可向所在学院索取《上海交通大学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审批表》,或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填写后交至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新行政楼B112室)。
申请调整专业类别的学生可以选择两个专业类别,分别填写在两张申请表上,并注明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否则视为无效。第一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方可顺延至第二志愿。
四、选拔与录取
1、资格认定:
教务处与各学院共同完成申请学生的报名资格认定。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表视为无效,所有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2、选拔方案:
各学院应制定完善的选拔方案,可根据学生的高考成绩、学习成绩、选拔考试成绩以及选拔面试成绩等方面综合考察学生。其中,选拔考试的科目和内容由各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特点自定;选拔面试可结合学生的基础知识、外语能力、专业素质和兴趣特长等进行。选拔过程中请学院做好记录并填写《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自主调整专业类别综合评定表》。
3、录取:
各学院根据学生综合考察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各专业招收人数不得超过本次公布的招收计划。由各学院将学生综合评定表、综合评定汇总表、学生审批表、及学生本人签名的拟录取确认书报教务处审批。其中每名学生仅可签署一份拟录取确认书,若同时签署多份拟录取确认书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复审:
拟录取的学生须在原专业参加所有已选课程的考试,若考试成绩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则取消其调整专业资格。
5、学费与学制:
学生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如因专业跨度大、补修课程多而需要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在延长期内应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等费用。
医学院学生转入非医学相关专业原则上编入2014级。其他学院学生由招收学院根据其课程修读情况而决定是否编入2014级。
五、日程安排
1、4月16日13:30—4月21日11:00,各院(系)负责组织报名工作,并接受学生咨询。报名工作结束后,将不予受理学生放弃或申请自主调整专业等相关事宜。
2、4月24日—4月30日,各院(系)组织考核,5月5日前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和考核、选拔情况汇总表报至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审核。
3、5月上旬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学生进行公示,并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录取名单。列入该名单的学生须填写《自主调整专业学生转换、补修课程审批表》,并于5月14日前交至教务处和转入学院各一份。
4、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初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录取名单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被取消其转专业资格,仍按原专业培养计划进行选课。
上海交通大学
教 务 处
二Ο一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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