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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额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4    点击量:

关于发放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

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额度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4]013

各院(系):

    研究生助教工作是支持我校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为持续稳定推进该项工作,现将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助教分配情况通知如下:

    一、岗位性质与薪酬标准

本学期助教岗位设普通岗和高级岗。由于学校用于本科教学的助教资源有限,高级岗助教全部用于通识核心课程,其余助教岗位一律为普通岗。

普通岗岗位薪酬为每月400元,发放5个月,岗位薪酬每月先发60%,期末考核合格后补发剩余40%,考核不合格者不补发剩余40%酬金,考核优秀者(人数控制在5%-20%之间),其薪酬最高可上浮5%20%;高级岗岗位薪酬为每月500元,发放5个月。

二、助教岗位名额分配

(一)普通岗

主要根据各院(系)本科生在校人数、重点课程、日常教学、知名专家学者等因素,综合下发各院系本科教学助教总额度。具体标准如下:

1根据各院(系)本科学生人数核算管理助教名额

原则上,每300名本科生配备一个管理岗教学助教,不足300名给予一个管理岗教学助教名额。

2.重点课程

主要是指上海市级、国家级精品课程,校级精品课程,上海市重点课程,一类课程。学校为在称号有效期限内的各类重点课程配备助教,辅助课程建设。上海市、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称号有效期限为5年,校级精品课程和上海市重点课程的称号期限为2年,一类课程的称号期限为5年。08年及以后获得的市级以上精品课程每门给予2名助教;08年及以后的一类课程、校级精品课程每门给予1名助教;上海市重点课程每门给予1名助教。同一门课程有多项建设任务的,名额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3.日常教学

主要面向各院(系)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各院(系)专业类平台课程,三年级以后课程原则上只考虑选课人数在60人以上的专业必修课程。二专课程、新生研讨课、通选课、纯实习课程、毕业设计课程等一般不列入计算范围。

4.知名专家学者

为鼓励我校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与上海市级教学名师等知名专家学者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对上述人员在给予重点课程和日常教学额度的基础上,每人再配备一名助教,若有多项称号,只计算一次。

具体名额分配见发给各院(系)的额度分配表,各院(系)应保证学校下达的助教资源落实到相关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各院(系)也可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助教岗位的分配。

5.教材建设

学校在教材立项后的两个学期连续拨付每套立项教材每学期一个全额助教名额给教材主编所在院系,用于协助进行资料收集、文字整理、绘图等工作。此次主要依据2013年立项教材给予名额,其中通识教育教材不给予名额。

(二)高级岗

本学期助教高级岗主要面向通识核心课程,名额单列,不下发到各院(系)。高级岗助教由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统一招聘、管理。

三、岗位设置

各院(系)在助教额度分配的基础上具体设岗,根据岗位需求聘任研究生助教。请务必在420之前将助教名单输入学生处的系统(http://202.120.1.40:8000),并将《院(系)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汇总表》和《本科教学助教月发清单汇总表》交至教务处。(纸质表格经院系盖章后交至新行政楼B323室,电子稿E-mail至djie@sjtu.edu.cn)。

将助教名单输入系统时,请务必在备注中注明“本科普通岗”,否则会导致酬金错发(不必输入具体课程名称)。数学系试点助教则在备注中注明“数学系试点”。

对于聘请外院系研究生做助教的情况,请负责招聘的老师将名单及时通知到研究生所在院系教务员,并请对方负责老师及时录入系统,以免学生无法正常领取助教酬金。

四、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助教考核

该学期研究生助教的管理和考核,仍然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讲教师和使用单位给出考核评定意见。

普通岗: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的人数控制在20%左右,考核优秀的研究生可领取预定酬金的105%-120

高级岗:考核结果分为优异、优秀、优良,原则上优异助教总数不超过10,优秀比例不超过10%,优良比例不超过15%总计不超过助教总量的30%。优异助教除额定津贴外,再每月上浮40%,并发放奖状;优秀助教除额定津贴外,再每月上浮20%,并发放奖状;优良助教除额定津贴外,再每月上浮10%,并发放奖状;合格助教发放额定津贴;不合格助教视情况扣发部分乃至全部津贴。

请各院(系)务必尽快完成该学期助教考核工作,并请务必在320 前将考核结果录入系统(http://202.120.1.40:8000),以便学生处、财务处及时将酬金发放给研究生。(在“考核结果”一栏输入优秀按120%上浮),输入不合格不发结算金,空白默认为合格,其他情况可以输入105%-120 的上浮比例。)

相关表格请见附件。

联系人:丁洁(教务处),34206426-802djie@sjtu.edu.cn

鲁莉(教务处,通识核心课程),34206415luli@sjtu.edu.cn

程茵(学生事务管理中心),54742275803bluecherry@sjtu.edu.cn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附件1:本科岗教学助教月发清单(样张).xls
附件2、 附件2:各院系设置本科教学助教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 附件3: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书.doc
附件4、 附件4: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协议书(普通岗).doc
附件5、 附件5: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协议书(高级岗).doc
附件6、 附件6:研究生助教岗位考评细则表(普通岗).doc
附件7、 附件7:研究生助教岗位考评细则表(高级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