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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考评细则

发布日期:2012-02-21    点击量:

2012年通识核心立项课程助教考评细则

(暂行)

 

一、         基本要求

(1)      跟课  全勤出席为优,缺课1次为良,缺课2次为中,缺课3次及以上为差。以上均无需问原因,只看结果。 该项目为必要条件。

(2)      网站  根据教务处发的网站建设要求,要确保网站栏目齐全、开放权限至少面向全校师生,资料丰富、师生互动活跃。网站评比分助教互评和学生评价两部分。 其中学生评价以问卷调查得分计算。25%(助教互评占10%,学生评价占15%)

(3)  问卷  请第6-8周来教务处研究办领取问卷。领取时请仔细核对自己班级的人数与试卷袋上的人数是否相符,如果有出入请及时指出;问卷不允许代领。问卷在最后1节课发放给学生当堂填写,在回收问卷时请检查学生填涂是否准确,不准确的请返回给学生当即修改;问卷回收率要求不低于85%。问卷收齐后请助教录入本班级问卷的主观题部分,并将结果的电子版发给我和任课教师。原始问卷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交回教务处。 10%

(4)      听课  至少完成非本课程听课2次。听课后交纸质听课表到教务处研究办。5%

(5)      课程   任课教师布置的课程工作任务、学生评价。 60%,其中教师评价占30%,学生评价占30%

全岗工作量需满足280学时,半岗工作量需满足140学时。以上每项工作都要保质保量完成。

 

二、         创新突破  (加分10-20分)

(1)      对于自己负责的课程有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教师提高课程质量。

(2)      对于学校的助教管理和教育技术改进有可行性建议。

 

三、        评审程序

(1)      助教自评  助教根据自己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效果填写自评表,并将电子版部分发教务处,纸质版给教师签字。

(2)      教师考核  教师评定助教跟课、工作量完成及工作态度等情况,并就助教工作情况填写详细评语。

(3)      助教互评  助教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工作情况介绍,并对除自己之外的助教进行等级评定。

 

四、        优秀、优良比例

原则上优秀比例不超过10%,优良比例不超过15%,总计不超过助教总量的25%

 

五、        津贴发放

1、 优秀助教  除额定津贴外,再每月上浮20%,并发放奖状。

2、 优良助教  除额定津贴外,再每月上浮10%,并发放奖状。

3、 合格助教  发放额定津贴。

4、 不合格助教  视情况扣发部分乃至全部津贴。

 

六、        公示及申诉

1、 优秀、优良助教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1周后生效。

       2、不合格助教,教务处会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告知,并给予1周的申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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