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21】 059号
各学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形成具有交大特色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构建更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学校经研究,启动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
1、申报范围
(1)线上一流课程。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MOOC),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打造交大“慕课”品牌。
(2)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强化课堂设计,增强课堂互动,提升课程学习的挑战性,焕发课堂生机活力,发挥好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 20%—50% 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4)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 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2、申报要求
(1)推荐课程为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需符合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要求,并在2022年1月31日前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课程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注重转变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鼓励由高水平教授参与建设、教学内容前沿、教学方法灵活创新、学生学习体验和评教好的课程参与申报。
(2)推荐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鼓励高水平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领军人物担任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3)同一门课程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项目;前期已推荐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及上海市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不参与此次申报工作。已经被认定的校级一流课程不再重复申报,也不能换类型再次申报(首批校级一流课程见附件一)。
(4)2021年推荐为国家级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及上海市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统一认定为校级一流课程。
3、材料要求
(1)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以各学院(系)为单位组织推荐工作,将一流本科课程融入学院(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整体方案,以新理念引领本科课程建设,完善课程建设体系。请各学院(系)参照教育部的“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中的推荐条件(附件二),认真梳理各专业课程,分析现状、规划目标、提出举措,遴选出对本专业建成一流专业有重要作用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通识核心课等。
(2)推荐课程填写“上海交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三,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最终形成一份申报文件PDF格式)。各学院(系)填写 “各学院(系)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附件四)。
4.评审及其他
(1)学校将在学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将认定为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2)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须持续建设五年,学校对认定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实施动态管理和支持,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等进行跟踪监测,建设期内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予以撤销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称号。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验收优秀的课程直接认定为校级一流课程,线上课程建设项目上线验收优秀课程直接认定为校级一流课程,通识核心优质课程直接认定为校级线下一流课程不再组织申报。
二、申报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包括:附件三(只需电子版)、附件四(电子版及纸质版)。
2、报送时间:请各学院系于11月29日上午12点前附件四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新行政B楼321办公室,所有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byu@sjtu.edu.cn 。
联系人:余建波 电话 34206415转27
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
附件一、2020年校级一流课程名单
附件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附件三、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分别下载)
1)线上课程申报书(第二批)
2)线下课程申报书(第二批)
3)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第二批)
4)社会实践课程申报书(第二批)
附件四、学院汇总表.xlsx
附件五、课程数据信息表
附件六、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