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第六批在线课程建设立项申报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 [2023] 027 号
各学院(系)、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及《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教高〔2022〕1号)文件等精神。为顺应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助力“双一流”建设,不断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上海交通大学将继续推进在线课程的建设,并进一步加强在线课程的运行、管理及推广工作,结合近年来我校在线课程建设情况,经研究,现启动第六批在线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范围
各学院和教学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现有优质课程建设情况推荐近年来建设成效显著、教学效果好的课程的梳理工作,填写在线课程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
申请范围:
1.为促进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顺利完成一流专业的专业认证工作,获得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可以推荐培养方案中的需重点建设的专业基础及专业课核心课;
2.鼓励一流专业核心课程、“101计划”核心课程、“重点领域”核心课程、虚拟教研室核心课程等课程立项建设;
3、获得国家级及上海市级荣誉的课程开展在线课程建设;
4、在线课程建设须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原则上应开课满两个轮次)、课程教学效果优良;
5、已完成在线课程建设立项或已上线的课程不属于此次申报范围;
6、已获评的校级通识优质课程直接参与在线课程建设,不再另行申报评审。
二、课程建设
1.经费支持
凡经过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纳入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建设规划的课程,学校将按照课程立项情况给予立项经费支持(5万元。为避免重复建设,同时获得校内其他课程建设经费支持的课程,选择经费高的项目进行支持)。
2. 课程制作
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后按照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认定,根据课程前期建设情况,建设期原则上为半年,建设期内须完成前期培训、视频拍摄、后期制作和上线等建设任务,并能够按时在学校指定课程平台上线运行,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可申请延期1-2个月。课程制作由学校教育技术中心完成拍摄团队的招标,由学校教务处会同教育技术中心共同在线课程建设质量监督。
三、课程应用
1.平台选择
学校鼓励建成的在线开放课程在学校指定的课程平台(中国大学慕课、好大学在线、智慧树网、Coursera等)运行。如果教师个人与校外课程平台机构合作开设在线课程,须经教务处组织的专家组讨论审核同意,未经学校审核同意的课程所产生的各种法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教师个人承担。
2.应用培训
各学院及教学单位申报结束后,学校教务处将会同教学发展中心和在线教育中心对立项的课程进行课程设计、课程制作、课程运行及翻转课堂教学等培训,确保课程建设顺利进行。
四、时间安排
申报提交材料含:附件1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 和 附件2:学院申报汇总表。
申报时间:2023年6月6日-6月25日。
联系人:余建波 jbyu@sjtu.edu.cn
附件1: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2、2023年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