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2〕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教材委员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关于深入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通知》和上海市《关于深入推进上海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学校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强化示范引领,形成各类课程协同育人的良好格局,提升上海交通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采取“院系建设、学校认定”为主的方式,集聚优势力量和优质资源,建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第三条 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坚持规范管理,明确学院、课程负责人主体责任,强化建设主体的自我管理机制,规范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程序。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突出的专业成就,学生评价好,能够准确把握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
第五条 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第六条 课程必须是实际开设并持续运行的本科课程,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第七条 课程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不是“贴标签”“两张皮”的生搬硬套,思政元素与专业知识的结合自然合理,达到润物细无声的育人效果,具备示范性、引领性和可推广性。
第八条 课程对照《上海交通大学专业课程思政目标对应表(试行)》,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在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中纳入课程思政融入点。
第九条 课程形成具有思政教学深度的课程教学设计,提供1课时或1章节代表性教学内容的完整教学设计,将教学目标细化成具体的思政教育点,能体现课程思政育人元素和效果。
第十条 课程建立一组蕴含思政融入点的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库,选编不少于三个包含设计方案、实施过程、实施效果的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案例可采用视频、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形成具有课程特色的教学参考资料,整理汇编课程学生的反馈及感悟,以及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第十一条 课程提供一个1课时的课堂微视频和一个10-20分钟的课程思政说课视频。说课视频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三方面阐述课程思政设计思路方法,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突出学生的课程学习体验、学习效果。
第十二条 课程至少参加一次学校或学院组织开展的公开课活动或至少一次在校内外组织的研讨会等会议上推广交流项目成果,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第十三条 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探索以课程思政育人目标达成的教学效果评价标准和多元化考核方式,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并搜集学生的参与度、满意度、提升度,形成及时反馈机制,持续改进优化课程思政的教学设计与建设。
第十四条 课程育人效果显著,原则上在近2次学生评教中获得B等级及以上,校内外同行及学校教学督导专家评价较好。
第三章 课程认定和管理
第十五条 加强教务处、研究生院、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学发展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等相关部门工作联动,协同推进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教务处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负责组织市级及以上本科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的推荐管理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认定工作,通过认定的课程,授予“上海交通大学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称号。
第十六条 在教学发展中心“课程思政建设”专项基金项目中结项优秀、并符合本办法基本要求的课程,优先认定为校级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第十七条 各学院根据学院整体课程建设规划,做好课程思政课程建设和培育工作。学校定期发布各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通知,学院要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审核把关推荐课程的教学设计、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案例库、微视频和说课视频等,按时按质按量提交申报材料。
第十八条 各学院应加强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质量监控,建立质量评估机制,可安排组织督导听课、师生问卷调查、师生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反馈通道。
第十九条 各学院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成效纳入教师的绩效考评内容。
第二十条 课程负责人或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不在认定和推荐范围之内。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校级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可被优先推荐参加市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和案例征集等活动。已入选市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自动认定为上海交通大学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第二十二条 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资源将在学校公众号、学校主页等平台集中展示,学校支持示范课程资源推送至相关在线平台展示,优先考虑向新华网新华思政等平台推荐。课程材料要确保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者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教师本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认定的校级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实施动态管理,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等进行跟踪监测。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发文撤销示范课程称号。
第二十四条 其他教学单位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与认定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医学院可参考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