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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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

发布日期:2020-10-14    点击量:

沪交教〔2020〕47号

为落实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开启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新征程,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开展了一系列调研。调研发现从应对未来人才培养需求出发,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为顺应未来强化数理基础,加强学科与专业交叉融合的趋势,人才培养方案需进一步理顺平台培养期和专业培养期的课程结构,加强数理化计算机等基础课程难度、深度和广度,提升课程的“两性一度”,提高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的“含金量”,加强与前沿科学的接轨和学科交叉,以及强化对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与综合能力的培养。

为实现以上要求,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学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新时代高教40条)的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的教育思想,遵循学校价值引领、知识探究、能力建设、人格养成“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理念,聚焦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推进“注重基础、跨界交叉、挤水铸金、质量控制”的本科人才培养改革举措,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目标导向,整体优化。各学院(系)应围绕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总目标和社会发展需求、学生成长需求,凝练专业特色,明确专业培养目标,理清“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和有效支撑,优化课程设置,整合课程内容,整体规划人才培养方案。

2.加强基础,提升内涵。各专业需认真梳理本专业课程体系,优化知识结构,深入分析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必修)课程设置,提升基础类和核心类课程的内涵,注重基础性、前沿性,以及课程思政元素的融入,为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提供扎实的学科基础。

3.跨界交叉,开放选修。各专业可在专业选修阶段设置跨专业选修课程模块,该模块课程可由其他专业的专业基础、必修和选修课组成,同时开放本专业专业基础、必修和选修课程,供其它专业的学生选修,实现学分互认,为各专业学生提供更多的个性化交叉选修课程。

4.挤水铸金,建设金课。各学院、各专业要鼓励教师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推进课程的改革创新、严格管理,实施科学评价。夯实基层教学组织,鼓励高层次人才上课,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课程建设激励机制,形成多类型、多样化的教学内容,提高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基础课程因材施教,强化基础;专业核心课程精选教材,扎实理论;专业选修课程高阶挑战,交叉融合。

三、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一)培养目标

人才培养目标是学校人才培养的总纲,是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的发展能够达到的预期目标,在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起统领作用。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特色,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坚持以学生健康发展为中心,通过价值引领、知识探究、能力建设、人格养成‘四位一体’的育人理念,实施与通识教育相融合的宽口径专业教育,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厚重的人文素养、求真的学术追求、宽广的全球视野,具备学习和应用知识能力、创新能力、适应能力,成为卓越创新人才”,并构建了可实施、可评测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体系与核心要素。

各专业应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学科优势和专业定位,分别制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凸显专业特色,提高培养定位,坚持面向未来的人才需求。各专业培养目标内容应包括价值、知识、能力和素质达成目标,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实到目标体系中,表述应明确、具体、可评测,有效对接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体系、高于相应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的相关要求。

(二)毕业要求

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立后,各专业应进一步明确,通过本科阶段的培养和训练,毕业生在价值引领、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水平(参照国家级一流专业和专业认证标准等进行梳理)。毕业要求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并要制定该专业所有设置的课程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

四、课程体系总体架构及基本要求

(一)总学分要求

四年制本科专业总学分要求原则上维持在150-170之间(其中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课程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190学分)。

(二)课程体系总体架构及其基本要求

修订后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与2016版基本保持一致,由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专业教育课程模块、专业实践课程模块和个性化教育模块组成。工科平台所属专业自2018级起在课程体系中增设了交叉课程模块6学分,自科平台相关专业自2020级起设置跨专业选修课程10-12学分,文科平台相关专业自2021级起设置平台内跨学院交叉课程6学分。各专业应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要求,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努力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

1.通识教育课程模块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16学分),军事理论(2学分),大学英语(6+X学分),体育(4学分),大学生心理健康(1学分),通识核心课(10学分)。其中自2020级起,军事理论课程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9]号),设置为必修2学分。大学生心理健康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设置必修1学分。通识核心课程要求学生根据各专业培养计划,选修相应模块中的课程并修满规定学分。各学院不再设立院系通识核心课程。具体课程和学分要求如表1。

表1.通识教育课程模块设置要求

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学分

要求

备注

思想政治

理论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新时代社会认知实践

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形势与政策

2

需修满四次,每次0.5

学分

大学英语

大学英语(1)-(5)系列

6+X

根据2017级以来分级要求修读,多余学分

计入个性化学分模块

体育

体育(1)-(4)系列

4

每门课1学分,修满

四门(次)

军事

军事理论

2

自2020级开始设为2

学分

心理

大学生心理健康

1

自2020级开始设立

通识核心课程

人文学科模块

社会科学模块

自然科学模块

工程科学与技术模块

10

全校绝大部分院系和专业的通识核心课的总学分要求从12学分调整为10学分,文科

平台调整为4学分

总计

39


2.专业教育课程模块包括基础类必修,专业类必修和专业类选修。要注重专业教育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注重课程思政元素的融入,增强课程内容的深度与广度,提升课程的整体内涵。

基础类必修课包括数理化计算机基础。各学院要从大类招生与培养需求出发,梳理专业基础课程知识体系,设置能支撑同一门类各专业共需的基础课程,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因材施教,适当开展分级教学,积极开展“大班授课、小班辅导”教学模式改革。2020级起,专业基础课程学分调整如表2。

表2.专业基础类必修课调整情况

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学分要求

备注

高等数学类

微积分基础、高等数

学、数学分析等

4/6+4/6+4+4

沿用2019级开展分级

教学模式

大学物理类

大学物理(A类)(1)

-(3)系列

4+4+2

2020级起面向工科平

台专业

大学物理(B类)(1)

-(2)系列

4+4

维持2019级要求,面

向自然科学平台专业

大学物理(C类)(1)

-(2)系列

3+3

面向农生学院专业

化学类

无机化学、分析化学

3+2

2020级起面向自科平

台专业

计算机类

程序设计思想与方法

(C++)

4

2020级起面向工科平

台专业

计算机科学导论

3

与“数据结构”二选一,2020级起面向工

科平台专业

程序设计思想与方法(C)

3

2019级起面向自科平台专业,代替原先的“程序设计思想与方法(C++)”(3学分)

专业类必修课程突出专业特色。专业类必修课程是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课程群,是本专业必不可少的核心知识体系,致力于培养学生必要的理论体系和技能。要避免专业类必修课程学分过小,门数过多过泛,杜绝课程内容重叠。

专业类选修课程注重交叉融合。专业选修课程内容的选取要符合前沿性、时代性、创新性、跨学科交叉等特点。学校鼓励各专业在培养计划中设置跨专业交叉课程修读要求,引导学生跨专业修读专业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鼓励与学生所修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专业课程关联。学院可在学校总体要求基础上具体明确交叉课程修读要求。

3.专业实践课程模块。专业实践课程模块包括各类实习、实践课程,军训,专业综合训练(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各专业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设计该类课程学分要求,但必须满足教育部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教育部关于各类专业实践教学学时学分要求。

4.个性化教育模块。个性化教育模块要求6学分,学生修读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以外的课程,可计入个性化学分。

(三)学分学时要求

各专业应根据需要合理安排专业课程门数,合理设置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课时,在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培养计划中明确标注。对于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需在教学日历(教学进度表)中明确线上和线下教学学时,并经教务处批准。各课程课堂教学规模相对整齐,学分设置原则上维持2016版培养方案要求不变,学分学时比例原则上按理论课1:16,实验课1:32设置。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要求,各专业要结合学科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做好实践教学环节设置,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15%。

(四)培养方案文件形式要求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培养方案说明(含专业培养目标描述、毕业要求描述、课程体系构成及各部分最低学分要求,学制、毕业条件与学位获得要求)

2.课程设置一览表(含学时学分分配,以及各课程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

撑度分析)3.课程教学大纲(根据新版教学大纲,含课程思政目标和内容)

五、程序要求

各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各学院在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本科专业培养目标的基础上,认真调研现行培养方案的运行情况,广泛听取本专业师生、校内外专家、用人单位、毕业生的意见,分析国内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的培养方案,分析专业定位、发展现状及趋势,最终确定专业培养方案(含培养方案说明和有贡献度标示的课程体系)。各专业培养方案应当提交所在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并通过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备案,相关座谈、调研、讨论会议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