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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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6-10-11    点击量:

沪交教〔2016〕33号



毕业(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本科阶段最重要的一门 课程,是实现教、科研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结合点。做好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加强指导,认 真组织实。为此特制定本指导意见,各院(系)应结合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目的与要求

毕业(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 能进行综合实践的基本训练,旨在培养学生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 能力,升其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各院(系) 应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 结合学校规定, 制定符合本学科特点的《 (系)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到的质量标准,建立有效的全面质量管理制度。


、选题原则

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教学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 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原则, 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强化学生在毕业设计过程中的系统性和综合性训练。

1.课题的择应考虑毕业设计(论文) 的工作量, 难度要适当, 使学生在规定 时间内过努力基本能完成全部内容。

2.课题的选择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 达到毕业设计(论文) 教学大纲的基本要

3.课题的选择要贴近社会生产生活实际,并有一定的学术性。

4.综述类课题不宜作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5.涉及国家机密的课题不能作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6.毕业设计(论文) 项目可以由一位学生完成, 也可以通过团队合作共同完成。 后者应要求每位学生在共同协作完成项目的同时,还必须指定其独立完成的工作内 容及相应的工作量。

7.学既可在导师提出的课题中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也可自主选题。 者须由院(系)审核并配备指导教师。

8.鼓不同专业或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结合和交叉, 鼓励基础课教师共同参与 指导或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9. 鼓励院(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探索多模式的毕业设计(论文),包括与 课程相结合的课程项目式毕业设计、产学联合毕业设计、海外联合毕业设计等。


、过程管理

1.各专业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的时间不得少于12周, 有条件的专业可以提前 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鼓励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覆盖一个学年。

2.业设计(论文) 的运行管理工作以院(系) 为主, 由主管教学的院长(系 )全面负责。

3.毕业(论文) 课题由院(系) 教学主管负责审定, 院(系) 教学(指导) 委员会或相应委员会核准。毕业设计(论文) 课题确定后, 应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 让学生在导师指导下, 采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 确定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 的课题。课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

4.院() 应对毕业设计(论文) 各个重要环节进行质量检查。尤其应重视毕 (论文)的开题阶段检查、中期检查和答辩前检查。检查过程须有文字记录 并归档保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及时改进。中期检查后的毕业设计 (论文)课题一律不再允许变更

5.(系) 应确保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时间、经费落到实处。根据学科特点 运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和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全过程质量监控 反学术诚信行为认定。对初次担任指导工作的教师,院(系)要指派有经验的 教师具体帮助指导,并定期检查他们的准备工作和指导工作。对申请校外单位做毕设计(论文)的学生,应严格审核,采取配备校内指导教师、要求参加院(系) 各环节检查和质量验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预案制定等措施,确保学生人身 安全和毕业设计(论文)整体质量

6.(系) 可在确保毕业设计(论文) 质量和工作流程严谨的基础上, 根据学 业特点,自行决定是否使用学校提供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过程管 理,不使用系统的院(系),也可利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论文查重 作。学校在第7学期统一导入毕业生名单, 其他系统操作由院(系) 负责。毕业设计 ()答辩工作全部结束后,院(系)要安排相关课程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 在成系统录入最终成绩。

7.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院(系)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在《院(系) 度教学质量工作报告》中进行体现,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执行总体 情况、工作特色、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8.毕业设计(论文) 是一门特殊的必修课程, 必须认真对待。凡未经指导教师 ,学生不得擅自离校。对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违反纪律或工作极不努力的 生,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停止其做毕业设计(论文), 停止做毕业设计(论 )的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F”计。

9.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需经过开题、中期检查、答辩、成绩录入等环节, 前 期各环节工作间安排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建议时间节点如下:

开题:秋季学期,启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成开题;

中期检查:春季学期第7周-第8周,院(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

答辩:春季学期第16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成绩录入环节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完成

成绩录入: 每年6月20日前必须在教学信息服务网上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的成 绩录工作。使用毕业设计(论文)系统的院(系),需导出成绩后,再录入成绩 ;不使用毕业设计(论文)系统的院(系),直接在成绩系统录入成绩。

10.优异学士学位论文比例为1%,各院系根据比例推荐,教务处将组织各领域 专家评审,此项工作在春季学期第17周完成,(具体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教处还将对各学院(系)学生的中期检查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等实施抽查,以 各个学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四、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应由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富有责任心的教师担任。可聘请具 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

2.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3名;少数专业确因指导教师紧张, 指导学生人数可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5名。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3.指导教师应在毕业设计(论文) 开始前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 任务书。 指导教师必须熟悉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掌握有关资料,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4.指教师应把毕业设计作为一门特殊的课程, 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 (论文)工作。建议指导教师本人每两周至少与学生直接见面一次,检查工作进 程和质量;每月进行一次阶段性检查,提出评价和指导意见。督促和指导学生做好 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审核论文并撰写评语,对学生是否具备答辩资格提出 见和建议。

5.指导师既要在进行过程中的关键处起指导把关作用, 同时在具体细节上又 要大胆放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其独立工作能力。

6.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开展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教书育人。指导教师应对学生严格考勤,并对学生的学术道德行为负责。指导教师 应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必要时可取消其答辩资格。


、对学生的要求

1.严格遵守学籍管理中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论文买 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

2.学生应服从指导教师的工作安排,建议每周向指导教师提交一份工作汇报, 听取指意见和建议; 每月提交一份阶段性工作报告, 并根据指导教师的评价意见, 时修正和完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3.学生必须按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 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毕业设计(论 )。

4.本科业设计(论文) 正文字数要求: 理工科研究类论文一般不少于2万字, 计类一般不少于1.5万字; 医科、文科类论文一般不少于1万字。摘要字数以300-500 字为宜。

5.许学生用英文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正文字数要求参照中文论文字数进 行折算(每1万汉字对应4万英文印刷符号)。凡要求用英文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的学生需经院(系)同意

6.为锻炼学生的科技英语能力,每位学生还必须提交8000~10000字符的英文 大摘要。采用英文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不做此项要求。

7.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要求统一封面、统一格式。按照《上海交通大学本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撰写论文,并装订成册,在答辩前三天交评审教 审阅。

8.答辩结束后,应将毕业设计(论文)等相关资料交院(系)存档。


、答辩与评分

1.答辩前, 院(系) 应组织对每位学生的论文、论文查重报告和课题实际完成 情况进行评审,由评审教师审核答辩资格并填写评审意见。评审教师必须具有中级 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评审教师与指导教师不得由同一教师担任。

2. 只有论文通过指导教师和评审教师审核,并且论文文字复制比低于院(系) 要求的生才允许参加答辩。

3.院(系) 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委员会, 由院(系) 教学主管或学术 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主任。各专业可相应成立答辩小组。结合生产实际或科研任务 的课题在答辩时可邀请有关同行、生产部门、科研院所单位的人员参加。

4.答辩前,答辩委员会应制定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 答辩小组必须认真执行。答辩时,除了向学生就课题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质询外,还 应考核学生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的研究方法以及分析 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所付出的工作量。

5.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答辩小组写出评语。  院(系)答辩委员会应 综合指导教师意见、评审教师意见和答辩小组意见,给出最终成绩。毕业设计( ) 的评分按A+、AA-、B+、BB-、C+、CC-、DF方式(11级) 记载。成绩 定应坚持标准,各档成绩比例要从严掌握,  A- (含)以上比例不超过20%,其他 次比例根据学生答辩实际情况严格给予。


七、海外游学毕业论文的转换

游学(非双学位项目)毕业论文通过院(系)专家委员会的认定后可转换 校毕业设计(论文),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学生为公派交流学生,且学生在出发前已办理好学校的出入境审批手续。

2.学生须按学校要求在海外学校进行毕业设计, 并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必 要有相关证明材料。

3.学生须提交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报告,遵循学校的过程管理。

4.学生须提交在海外学校进行毕业设计工作的所有资料, 由学院(系) 教学委 员会(或专业教学委员会)审核其是否达到学校论文水平及是否给予答辩资格。 本学院(系)组织的答辩者方能获得成绩。


、资料保存

材料是指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含电 子版)、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评语、答辩提问录、设计图纸、实验报告 序资料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院(系)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教学 、选题汇总表、工作总结报告等教学管理记录材料,由院(系)保存,保存期 限不低于四年

校不再统一印发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各院(系)可根据各学科、专业 特点、参考学校提供的模板,自行修改、设计档案袋封面信息、自行印刷。


、成果处理

毕业设(论文)的发明属于职务发明,其知识产权属于学校。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

第二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可参照以上指导意见执行。


、附则

本规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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