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告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第八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学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6    点击量:

关于组织第八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

项目学期检查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4 004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学校将对第八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学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月13-221日为项目组自查阶段,请各项目组充分利用寒假时间,积极准备,合理安排,做好项目自查工作,认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IPP项目学期检查报告》,同时登录大学生创新实践网填写学期检查报告。各项目组须在228日前将经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意见的纸质报告交至所在院(系)工作组负责老师。33-317日为院(系)组织学期检查时间,要求院(系)工作组对各项目执行情况认真评审并排序,并于319日之前将学期检查报告交至教务处教学实践办公室并完成网上评审工作。326日左右为学校组织统一学期检查答辩时间。

二、 检查内容与要求

1、 检查项目组是否认真填写《学期检查报告》,是否按要求在大学生创新实践网上填写项目日志,提交中期检查材料。 (系统操作详见附件1

2、 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指导教师是否认真予以指导,项目是否取得初步成效等。

3、 要求项目组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解决思路,并进一步明确下一阶段的任务。

4、要求项目组及时总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心得与体会,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

5、项目组成员若发生变更,请及时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经指导教师、院系工作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学期检查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项目成员添加。

三、 检查形式

1、各院(系)工作组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学期检查(为了保证项目成绩的公平公正,建议院系采取答辩或者多名专家材料评审的方式完成院系学期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在《学期检查报告》中“院(系)工作组意见”一栏签署审核意见和院(系)内排序建议,同时请登录大学生创新实践网录入评语,并于319日前将《学期检查报告》纸质版统一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2、学校将于326日左右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公开答辩评审,所有项目和全体成员均需认真准备,同时准备好7分钟的PPT演示材料。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四、检查电子材料

1、项目立项人请登录大学生创新实践网,于221日之前网上填写学期检查表,同时将《学期检查报告》电子版作为相关附件上传,并请指导教师在228日之前登录创新网填写评审意见(项目编号见网址:http://uitp.sjtu.edu.cn/innovation/news/2013/1031/article_214.html,请统一使用IPPXXXX作为项目编号)。

2、各项目组PPT演示材料可以按照《学期检查报告》条目内容进行组织,也可以自己组织汇报内容。

3、请各项目组须按时上传《学期检查报告》电子材料,否则视作项目自动中止。

五、检查结果

1、根据专家意见,对于投入不足、执行不力的项目,根据《“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中止。

2、项目学期检查表现优秀的项目作为2014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计划的候选项目。

3、学期检查排序处于同组后30%的已升级的“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将给予降级处理,直至中止,学校将参考校级答辩成绩、院(系)排序在同组内择优递补。

学校将于45日左右将项目学期检查结果进行全校通报。通过学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下拨第二批项目经费;暂缓通过的项目组要及时总结,分析原因,加快项目实施,待补查通过后再下拨经费;对无故放弃或随意中止项目者,学校将予以点名通报处理;对所有中止项目,学校将收回全部已下拨经费。希望各项目组积极准备,合理安排,做好项目进展阶段性总结工作。

联系人 :田夏

联系电话:34206429

电子信箱:tianxiabest@sjtu.edu.cn

联系地址:新行政楼B325

教务处

2014年16

[附件: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学期检查系统操作]

[附件: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学期检查报告]

相关附件:
 
附件1、 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学期检查系统操作.docx
附件2、 大学生创新计划学期检查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