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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第十三届优秀教材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18    点击量:

关于开展我校第十三届优秀教材评选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1]009号

各学院(系):

为实现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鼓励广大教师著书立说、编写高质量的教材,表彰积极从事教材编写并做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三届优秀教材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

凡我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任第一编著者),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间正式出版,供我校本科生或研究生使用的主体教材,不包括学术专著。已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教材,如经修订再版,修订内容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本次仍可申报。2005年正式出版的教材若上届因使用次数原因未及时申请,此次可以补报。

(二)参加评选的教材应符合以下条件

1.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2.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先进性、理论性和系统性。能正确阐述本学科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在教学上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3.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选题恰当,取材合适。内容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体现素质教育理念,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

4.教材质量在国内居先进地位或在同类教材中水平较高,在教学实践使用中反映良好。

5.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三)参加评奖的教材必须经过本校2届学生以上的教学实践检验,且效果良好。教材在正式出版前作为讲义和胶印教材使用次数也可计入。

二、申报工作要求

1、各单位接学校通知后,请立即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到学院(系)的全体教师,做好动员和组织推荐工作。

2、申报优秀教材请填写《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教材申报表》(附件一),同时还需2-3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名)进行评审并填写申报《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教材申报同行专家评议表》(附件二)。

3、申报材料及日程安排

(1)各申报教材负责人请填写《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教材申报表》(附件一)和同行专家评议表(附件二),并准备纸质文档各一式二份。

(2)各单位请填写《2011年度上海交通大学秀教材奖申报汇总表》(附件三),并打印纸质版一份。

(3)申报教材样书1套,修订版教材还须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电子教材需提供运行说明书。

(4)4月22日前请将上述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tongyr@sjtu.edu.cn,签字盖章后的书面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质量办公室。

(5)教务处将在5月份组织本届校优秀教材的评审活动。

三、评审和奖励

学校将在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我校第十三届优秀教材获奖名单。校级优秀教材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种。获奖教材由学校统一颁发奖状和奖金。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学改革与研究办公室电话:34206426×803,联系人:仝月荣;Email:tongyr@sjtu.edu.cn,地址: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323房间。

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研究生院

二0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一:[DOC格式]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教材申报表

附件二:[DOC格式]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教材评审同行专家评议表

附件三:[DOC格式]上海交通大学秀教材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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