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7]53号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7﹞47号),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和药学类等8个类别。2017年度教育部认定分类范围所涵盖的专业及数量见《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表》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具体内容见附件2。
2.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3。
三、申报、评审安排
1.申报范围内的各专业可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并以院系为单位对院系所有项目进行排序。
2.以学院为单位,10月13日前将学院所有《申报表》纸质一式两份及院系推荐汇总表送至教务处综合办公室(新行政楼B311室),电子版发送到tianxiabest@sjtu.edu.cn。
3.学校将于10月中下旬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审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项目校级评审时需提交简介视频),择优推荐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参加上海市的申报评审。
4.学校将从申报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作为上海交通大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基本符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审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附件:1. 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
2. 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3.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
4. 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院系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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